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阅读《明朝那些事儿》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怎么写《明朝那些事儿》的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76范文网小编特地编辑了“网文界著名的长篇巨制明朝那些事读后感”,希望您能喜欢并分享!
网文界著名的长篇巨制明朝那些事读后感【篇一】
这套书让我爱上了历史类图书,笔法幽默,情节生动而且都切合真正历史。各代皇帝各有特点。而让我误会最深的是明成祖朱棣,以前看历史书总以为他篡位逼建文帝下落不明,现在看来其中的误会太深了。
完全看下来,朱棣没有错,他只是想自保,前期他有野心但没有干任何出格的事,他的皇位能夺来,靠得是他自己的一切才能,而他也确确实实开创了一代大明盛世,当时的明朝是世界上最强的国家,朱棣功不可没。得知朱棣死了,真的好伤心好难过,就像一步一步陪他把江山给打下来,让郑和下西洋让世界各国知道当时最强的中国实力……他一生驰骋沙场,能力才华应有尽有,他坚强的意志最让我佩服。迁都时克服一切苦难,眼光独到狠辣。佩服佩服,“朱棣不是一个好人,但他是一个好皇帝”。
朱祁镇最让我唏嘘,这坎坷的皇帝-俘虏-囚犯-皇帝的经历,可谓天堂与地狱的轮回吧。其实被俘后他真的只是想回家,只是想跟苦守等候,整日哭泣以致眼盲的皇后或者说妻子在一起。哪怕他想要保住一颗用以乘凉的大树都做不到,哪怕一代皇帝被囚禁,宫门半步踏不出去,哪怕整日吃不饱,哪怕堂堂皇帝皇后亲自动手纺织去换米粮,但他不怨不恨,因为他跟妻子在一起。
为什么要一步又一步的去逼迫他,想他们死??因为权力亲兄弟可以反目成仇,为了妻子,他也只能把皇位夺回来。他有错,他错打一仗,错杀一人,而这两个错误也差点毁了整个明朝。但是他也没有错,他夺位篡位都是当朝者的欺人太甚,而且这皇位本就属于他,本就是他的。他只是把暂代出去的东西拿回来,无可厚非,权力往往最不可靠,往往最让人迷失自我,没得到之前不想要不代表得到之后还会还回去。
网文界著名的长篇巨制明朝那些事读后感【篇二】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可以自豪地说我看过的书绝对可以填满半个房间。但是说到要写读后感,脑海里出现的第一本书是《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并没有华丽的语言,连插图都没有,可我依旧被这本书给吸引住了。正是那朴实无华的文字,将我带进了明朝,似乎穿越到了那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在《明朝那些事儿》中我比较喜欢在第四部中出现的人物徐阶。第四部上接第三部从“嘉靖即位”、“仪礼之争”开始。嘉靖借“仪礼之争”清除了一批前朝忠臣,总揽大权,但此后他的生活日渐腐化,一心想得道成仙,将国家大事抛之于脑后,从而令奸臣严嵩有机可乘,趁机把持大权,谗佞专权、欺上压下、结党营私,导致明朝国库亏空。
徐阶的老师夏言不计前嫌提拔他,这让徐阶对夏言敬佩不已。当时夏言与严嵩在朝堂上分庭抗礼,心胸狭隘的严嵩趁机设计陷害,导致夏言锒铛入狱。徐阶无能为力,最终默默看着自己的老师人头落地。同时许多无辜之人也被严嵩陷害。由于严嵩的贪婪暴政,很多老百姓们被迫流落街头活活饿死。徐阶敢怒不敢言,十多年来卧薪尝胆,卑躬屈膝,他的隐忍,令严嵩放松了警惕,最终他打败了严嵩。正如作者当年明月所说的一样“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旷课!”在我看来,徐阶比他那流传千古,发明了一条鞭法的学生张居正更令人敬佩。
“历史原本很精彩,历史也可以写的很好看!”我想大概这才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吧,让我们再次回到六百多年前的天空下,开始明朝之路吧!
网文界著名的长篇巨制明朝那些事读后感【篇三】
在这个暑假里,《明朝那些事儿》让我明白了,其实每一个朝代都有它的特点,都有它精彩的篇章,“特别”是“明朝”。书的作者——当年明月,他以一种风趣幽默、通熟易懂的方式,向我展现了500多年前的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充足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个皇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而整部书其实所给我最大的是那些人世间的事儿——权势利益。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己欲)”。这可以说是朱元璋同志乃至绝大多数政治家们的至理名言,为了达到自己的理想,毁灭了无数其他人的理想。朱元璋成就霸业之后,假借赏功之名烧死了无数曾经为他征战沙场的大臣们。但他是成功的,并且他的逻辑也被很多人信奉着。
“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背叛)”。当年倪文俊谋害徐寿辉未成,投奔陈友谅,陈友谅杀了倪文俊,将其头颅献给徐寿辉,深得徐寿辉信任后,后控制徐寿辉统领其军队,最终将徐寿辉杀害。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权谋)”。在万历那个时代,严嵩斗倒夏言,徐阶搬倒严嵩,高拱把徐阶斗倒,又被张居正斗倒。仅说张居正,其可谓中国古代历史上少有的政治改革家,其考成法(考勤制度)和一条鞭法(税收制度)影响中国乃至世界至今,但他为了当上内阁首辅也是不择手段,把老同学高拱斗倒之后,还想将其致死。
无论别人多么强大、多么精明,但你可以将别人的东西巧取豪夺过来,但也无法阻止他人又巧取豪夺走。皇帝如此,官员如此,商人如此,所有强者皆如此。
而封建专治的权利又使我对那一时期感到无比的凄凉。洪武四大案每次都牵涉数万之众,斩首、抄家、充军者不计其数;拒绝为朱棣草拟即位诏书的方孝孺,因此得罪了朱棣被诛“十族”。北京保卫战功臣于谦,遭陷害被抄家斩首;“万历新政”领导人物张居正,死后被诬陷抄家。
不管怎么说,怎么想,历史已是历史,不会再回来,不会再改变,留下给我们的那就是经验和教训,历史教会给我们的我们也不能忘记,要牢记历史,反省历史。不要再让历史成为对于我们的下一个历史,这才是对历史的充分认识。
网文界著名的长篇巨制明朝那些事读后感【篇四】
首先,我是一个工科生,或者说我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工科生,所以我不太喜欢历史。
曾经连中国几个朝代都说不清楚。其实历史就是讲故事,只是故事的结局已经定了。就好比看一场已经知道胜负结局的球赛,但是过程同样可以很精彩。可惜从小的教科书总是这样:某某某变法,变法的内容以及变法的意义。然后考完试,什么都还给老师了。其实所有的变法不都是为了国富民强吗?好好的历史变成了教条,所以什么都没记住。后来想想,其实我还是很喜欢历史的,喜欢看历史剧,只是现在的电视剧都改编的有点不成样子了。什么人物都可能杜撰出来。以前一度很喜欢看隋唐英雄传。。哈哈,好了,言归正传,谈谈自己看了明朝那些事儿的感觉吧。
明朝那些事儿,很好看,跟看故事书一样的,看得关键就是我记住了。记住了这个奇特的朝代,这个皇帝权利或许是最少的朝代。有一天晚上睡不着,回忆了一遍,所有的皇帝,居然记住了。所以我很震惊,震惊。在这么多皇帝里面,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明孝宗朱佑樘,一个完美的皇帝,没有仇恨,虽然他有足够的理由去仇恨;没有复仇,所有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去复仇。在他当皇帝之前,真的可谓是险像环生,可是所有身边的人都保护着他,宫女,缤纷都保护着他。让人感动不已,每每看到此,忍不住落泪。
一种单纯的善良,总是让人感动。可惜皇帝很短命,留下来一个朱厚照,虽说混蛋,不过朝廷有杨廷和撑着,所以似乎都没啥问题。觉得最冤枉的就是崇祯了,其实他很想做好,而且很努力,可惜经过万历和木匠皇帝的折腾之后,明朝这个摊子实在实在太破了,破得根本没法东墙西墙这样补起来了,然后不可避免的明朝就这么灭亡了。积重难返,并非一己之力可以挽回了。
所以想想最后一个皇帝真的也挺可怜的,身上背负着亡国的罪名却并不定就是最糟糕的皇帝。所以很多时候,我们说着就是命运,命中注定。
网文界著名的长篇巨制明朝那些事读后感【篇五】
像往常一样,今年的清明节我们全家仍旧一起去野外踏青,谁也不缺席,我和爷爷还特地提早了一个小时到达墓地那边。
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天空中下起了淅沥沥的小雨,滴答滴答的,把本就坎坷的泥泞小路摧残得不堪入眼,好不容易像走钢丝一样到达目的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一大片杂草,覆盖了许多墓碑,于是堂哥用锄头开辟出一条小路来,我们便沿着小路走近墓碑,寻了个地方放下祭品,然后稍作休息。我登上山头,向远处眺望,只见方圆几里都是密密麻麻的人群,鞭炮声此起彼伏,打破了以往的宁静,阵阵的浓烟笼罩着整个天空,放眼望去,天与云与山,构成了一幅别样的景色。一阵风吹过,夹杂着刺鼻的烟味,还带来了远处飘荡着的几张墓纸。按往常一样,全家人一到齐,便分工合作—小孩子撒墓纸,青少年“顺碑”,妇女们摆祭品,老年人则坐在一起闲聊。等一切准备就绪,便上香祭拜祖先。弟弟妹妹争先恐后地爬上山顶,将手里的墓纸撒向天空,随着风传达我们的悼念。我和堂哥们则挥动毛笔描摹碑上的字,堂哥告诉我们“顺碑”是很讲究的事,蘸的红墨水不能多也不能少,描摹时要照着它的笔顺,不然的话描出来的字就不漂亮。我吸取堂哥的经验,保持姿势,小心翼翼地描摹,虽然有时手会不由自主的抖动起来,但终究还是完成得很圆满。完成后,我们便开始祭拜祖先,只见婶婶的嘴里念念有词,父亲和伯伯们诚心地鞠躬,弟弟妹妹也模仿着他们,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上完香,堂兄点燃鞭炮,顿时一阵震耳欲聋的响声,又一次地撕破了当时的寂静。
一系列工作完成后,我们便偷闲地坐在一旁,周围的鞭炮声交织成一片罗网,好像伸手就能触摸到,我的心情不禁烦闷起来,再看看周围,来扫墓的大多都是中年人和小孩子,而年轻的人却在旁边玩起手机,人们把自己吃完的包装袋随手乱扔,破坏了原来那番别样的景象。看到这满山遍野的垃圾,我们失去了在这里欣赏景色的闲情逸致,坐了一会儿,便动身回家,只留下这空旷的山在鞭炮的硝烟中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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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模板]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合集(7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读后感模板]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合集(7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一)
鲁镇宾馆的经营模式与其他地方不同。晚上下班的工匠们喜欢花钱买铜,买一碗酒,加上八角或小菜,慢慢品尝。这篇文章也描述了饮酒的氛围:穿着短衣服的顾客站在门口,喝了几杯,而穿着长衣服的顾客则进入旁边的房子,慢慢坐下喝酒。读完这篇文章,我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下面的文字,我知道这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服的人大多是下层社会的穷人,穿长衣服的人大多是富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迂腐而贫穷。虽然他还是一个学者,但他多次得不到一等奖,最后他很穷。即便如此,他也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袍站着喝酒的人。虽然他的衣服很破旧,但他总觉得自己以前是个有钱的穷书生。
孔乙己的字写得很好。他可以替别人复印,勉强维持生计。但是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什么也不做,只喝酒。不到几天,连拿着书、纸、笔、墨、砚的人也一起消失了。没有人要求他抄写几遍。
更重要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他点了一盘八角豆喝。一群孩子围住孔乙己,他给他们吃了八角豆,一个接一个。吃完豆子,孩子们仍然没有散开,眼睛盯着盘子。孔乙己慌了,伸出五指盖住菜,说:“不多,不多!它有多重?并不多。孩子们都笑得前仰后合。鲁迅先生用温和幽默的语言描绘了孔乙己这个贫穷、乖戾、迂腐的人物。
在故事的结尾,孔乙己的结局是这样叙述的:中秋节前两三天,店老板正在慢慢地结账,忽然说:“孔乙己很久没来了,还欠着十九个铜板呢!”一个酒鬼问:“他是怎么来的?”他得到了折扣。”
“他还在偷东西。这一次,他头晕目眩,就把它偷到定居家里。是从他家里偷来的吗?”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首先,我写作,然后我战斗。午夜之后,我得到了折扣。”
“然后呢?”
“谁知道呢?也许死了。”
中秋节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初冬时节,有一天,店主正在招呼客人,只听见有人说:“温一碗酒。”声音虽然很低,但很熟悉。孔乙己正坐在对面柜台下面的门槛上往外看。他的脸又黑又瘦,身材走样了。他把腿交叉起来,在下面垫了一个香蒲袋,用草绳把它挂在肩上。“孔乙己?你还欠19英镑!店主说,孔乙己回答说:“这里……”下次付清吧。这是现金。这酒很好。喝过酒后,他慢慢地走着。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孔乙己。他可能已经死了。
孔乙己让我觉得可怜可笑,但他悲惨的人生和悲剧性的结局无疑是那个时代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那个时代的特点是丛林、冷漠无情、愚昧和封建。鲁迅先生,我们伟大的文学家,用他犀利的语言和犀利的笔触,鞭挞和讽刺当时的丑恶现象。让我们了解当时的社会现状,也鼓励我们的祖国新一代不要忘记国耻,努力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二)
这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译文描述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时常来咸亨酒店喝酒,在旁人看来是十分无用的知识他却把它看作是一种本领、特长还感到很满足却也因此遭到其他人的嘲笑。孔乙己也最终因为没有通过科举考试,而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住打断了双腿,在极度的饥寒交迫的困苦环境中痛苦地死去。
鲁迅先生生动形象的塑造了一位深受科举制度荼毒因此而穷困潦倒的下层读书人——孔乙己,而只有少数的读书人可以通过困难重重的科举考试爬上他们梦寐以求的统治阶级地位。然而孔乙己“身材高大”,他完全有能力放弃科举另谋出路,有能力去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可是他好高骛远不愿意去脚踏实地地一步一步干起,从苦活累活干起,他把所有的当官希望全部寄托于科举考试,可是他并不知道科举考试也是相当严苛的,范进几十年如一日参加科举考试直至54岁中进士,自己却被过度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疯子(半疯半癫)”的人。况且孔乙己也是一个“穿长衫的人”,他可以开一个私塾,“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教教孩子们读书也可以养活自己,这一形象刻画出他是一位“读书人”,虽然贫穷但是放不下“读书人”身份的架子,不愿和底层工人为伍,他看不起那些底层工人,但是他也无法往上攀登,形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局面。也因此以“孔乙己”为代表的“中层”读书人成为了中国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文中提到孔乙己兴致勃勃的给“我”讲授“回”的第四种用法,虽然“我”不以为然但是他却讲的津津有味,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待,这也是十分可笑的,一个十足的书呆子,现在谁还需要知道“回”的第四种用法呢?真是太可笑了。
孔乙己的下场是悲惨的:他名落孙山并未考中最低级的秀才,连替别人“抄书”的工作他也放弃了,日子过的是一天不如一天,最终迫不得已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打断了腿,死在饥寒交迫与痛苦之中,这也看出当时的读书人与读书人之间是多么冷漠,“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中国古代的封建科举制度是一座无形的牢笼,一座恐怖的集中营,考中的读书人抓住了仅有的“救命稻草”得以逃出生天,然而那些没有考中的读书人只得深受其害一辈子,只有死亡可以解脱。鲁迅先生用一支笔描绘了一个深受科举制迫害的读书人——孔乙己,同时他也批判了科举制的迂腐和落后,以及中国古代落后思想对人性的生灵涂炭。它使一个高大的男人迂腐可笑沦为了一个不会营生、好吃懒做的读书人,封建专制的迂腐和可笑也通过孔乙己的不幸体现得淋漓尽致。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三)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后记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四)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回字有四样写,你知道么?”“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前一句话我们还觉得这个人经纶满腹,可从后一句话竟让我们感觉到这人是个疯子,没错,这个人就是孔乙己,诞生于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
在我看来,孔乙己是个悲剧。寒窗数载,所学的知识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致书以观,却因偷书被人毒打;曾有工作,却又弄得一个顾客也没有了。最后,他只得在平静中离开这个并不适合他的世界。
他悲剧是有原因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他虽然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但是受害的不只他一人,为什么偏偏孔乙己悲惨一生呢?范仲淹也收到了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他却为后人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个社会并不认可他,可司马迁也在不认可他的社会完成了《史记》。迂腐,懒惰注定他将一事无成。为了显示自己的多才,他故意满口之乎者也;他又自命清高,宁可让长衫又脏又破也不愿将自己归类于“短衣帮”;明明偷了人家的书,却始终辩论“窃书不算偷”;为了显示自己的阔绰,仅仅九枚大钱也要一一排出;他虽能靠写字混口饭吃,缺又因好吃懒做而穷困潦倒,天知道他喝酒的钱是自己挣得还是偷书赚的。直到生命的黄昏他才醒悟,终于却又不得不放下读书人的架子,做一个普通人。此时面对众人的讥笑,他终于不再辩驳,而是恳求人们将此事略过。最后一碗酒的四文也是直接放在了我手里,不再一一排出。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悲惨而亡的必然性,他这样做,只会悲惨一生,一事无成。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五)
轻轻翻着《呐喊》的扉页,一个个熟悉的著作映入眼帘。转动的目光,它将我带到鲁镇的酒店。“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就是本章的主人公,鲁迅先生笔下活灵活现的孔乙己。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无疑是一篇艺术圆熟之作,但是对于作品艺术魅力及思想内容的阐释中一直有些难题,最近几年人们从叙述学角度研究小说,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六)
孔乙己,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的读书人。在黑暗社会里,他唯唯诺诺地活着,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尸走肉,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孔乙己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己心中,他并非这么想。在与他同龄的人中,只要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孔乙己只好向孩子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才会有轻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停过。后来的他只能靠双手走路,终于,他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这篇文章的结局,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在描写孔乙己时运用大量的手法,对人物外物都有描写,笔墨越多,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用意有两点,一点在于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运用了不同手法将人物的现在与过去形成对比。对周围人物和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出当时旧社会的制度。在另一方面,作者希望能让更多的人从麻木不仁中醒悟过来,这个社会能够振作起来。
关于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七)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就应从那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我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此刻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理解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理解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取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就应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此刻,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一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必须要赢!
范文合集:第七只猎狗的读后感精选(6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范文合集:第七只猎狗的读后感精选(6篇)”,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七只猎狗的读后感(篇一)
暑假里,我在外婆家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第七条猎狗》。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老猎人,先后养了7条猎狗,只有第7条猎狗合他的意,给他取了个名字叫赤利,把它当成了自己第2个掌上明珠。有一天,他和赤利去打猎,途中遇到了一头野公猪,老猎人对野公猪开了枪,子弹打到了旁边,没打中要害,野公猪发疯似的冲向老猎人,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老猎人大喊“赤利!赤利!”他希望赤利能够来救他,但他不知道,赤利正和一条准备攻击老猎人的蛇搏斗,无法去救老猎人,可老猎人不知道这事。事后,老猎人非常生气,认为赤利贪生怕死,背叛了他,所以,泼水节那天,准备把它给杀了,但老人的孩子把赤利给放了。从此,老猎人心灰意冷,不再打猎了。半年后,老猎人和他的孩子牵着两头牛回家的时候,遇上了一群豺狗,这群豺狗将他们包围起来了,老猎人十分危急,就在这时候,豺狗的首领出现了,老猎人一看,它就是半年前逃走的赤利,赤利也认出了老猎人,它奋不顾身的将豺狗都咬死了。老猎人一家都得救了,赤利却死在老猎人的怀里,老猎人眼泪直流。
第七只猎狗的读后感(篇二)
在这个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从前有一个猎人,培养了一条非常杰出的猎狗,猎人有一个孙子,猎人和他的孙子一开始和这只猎狗感情非常亲密,但是在一次打猎途中,猎人遭到了野猪的袭击,可是猎人他根本就不知道其实在他和野猪搏斗时,他的背后还有一条毒蛇,离他只有几米的距离,还是猎狗救了他,他虽然逃脱了危险,但他并没有表扬猎狗,反而把它赶出家门。猎狗非常纳闷。猎人的孙子也非常伤心。最后一群豺狗又把猎人团团包围这时,还是猎狗挺身而出就了猎人,他们终于有重归于好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大多数的宠物都是知道报恩的,不管你对他怎么样,他最后都会报答你的,宠物就像天使一样守护着我们,所以我们对它们也要友善一点,宠物也有生命,让我们一起关爱、爱护、保护它们!
保护所有小动物,世界将更美好。让我们大家一起加油,努力!加油!
第七只猎狗的读后感(篇三)
老人恨池莉,池莉因为他的胆怯而出卖了自己。盛怒之下,他把赤里绑起来打他。他还烧水杀了他。与红辣椒一起长大的孙子爱苏苏同情红辣椒,并砍断了他的手杖让他离开。池莉逃到森林里,满腹委屈。老猎人是怎么知道的呢?就在他和野猪搏斗的时候,一条有毒的眼镜蛇正在草丛中攻击他。当时,池莉也在默默地与毒蛇搏斗……
逃到大自然的Chely仍然是一只凶猛的狗。他以打猎为生,但他在大自然中也很自在。在与胡狼的战斗中,他杀死了所有的成年公胡狼,成为胡狼的首领。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胡狼遇到了放羊的赵泮巴和艾苏苏。他们疯狂地攻击。老猎人没有足够的武器,所以他会遇到意想不到的事情。这时,奇瑞来了。他与豺狼搏斗,在最后一刻救了老主人的命。
太阳升起,薄雾散去,赵板巴赶着受伤的牛,牵着伊苏,抱着昏迷的池莉,一步一步疲惫地向八角村走去。一路上,爱素总是亲切地叫着“切莉!”“切丽!”在赵板巴的眼前,他总是摇着槟榔树下的场景,老泪从眼角滑落。
第七只猎狗的读后感(篇四)
在这个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个书的名字就是《第七只猎狗》。
这本书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只猎狗的。老猎人召盘巴闯荡山林40年了,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只猎狗是军犬的后裔,它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召盘巴视它如掌上明珠,给它取名为赤利。这条狗在打猎中和猎物生死搏斗,屡获战功。
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险些被召盘巴毒打并煮熟。因为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召盘巴一不小心踩到了一只眼镜蛇,蛇被他给激怒了,飞速向召盘巴奔去,只差几步时,赤利挺身而出,不顾一切,与毒蛇厮杀起来,展开了一场无声的搏斗而此时,老猎人正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生命悬于一发之际,幸好由于野猪用力过猛卡在了树杈上,他逃过了一劫。后来因为召盘巴认为它不忠心打算把它给剥皮煮了。幸亏孙子艾苏苏放了它。最后,赤利以捕猎为生,还当上了一群豺狗的头领,在暗中来保护召盘巴。
读到这里,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他不顾主人的嫌弃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
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的,也是动物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和动物和平共处。
第七只猎狗的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读了大作家沈石溪的代表作:《第七只猎狗》。这个故事讲述了一条狗对主人忠心的事。
有一个猎人,名叫召盘巴。他养了六只狗,可对每只狗都不满意!直到,他养了第七只狗,这只狗叫赤利,他对主人忠心耿耿,因此,主人十分喜欢赤利。有一次,召盘巴误会了赤利,要杀掉它。赤利无奈之下,只好逃跑了。时间一晃而过,一年后,召盘巴不幸被一群狼包围,赤利及时出现,救了召盘巴一命。再说赤利为了救猎人自己却奄奄一息了!
一只狗为了主人连命都可以不要,它是多么的有情有义!相反,我们人类为了一点小事就大吵大闹,难道我们不应该向赤利学习吗?
我们人类应该多一些关爱,少一些争吵。那样,你才会发现世界其实是非常美好的。
第七只猎狗的读后感(篇六)
《第七条猎狗》是一个充满悲伤的故事,人们对狗有许多误解,都说它:真是一棵墙头草,哪面风吹哪面倒。但狗也有情,它是人类不可缺少的朋友。《第七条猎狗》就是这样,可悲可泣。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有一个老猎人叫召盘巴,他养过六条狗,可那六条狗都无能,猎人常为此哀声叹气。在三年前,有一个朋友送了他一只军犬的后代。那条小狗长大后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召盘巴,叫它赤利(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刀)。召盘巴非常喜爱赤利,说:狗不管你用珍珠还是黄金,都休想从我手中换走赤利。
可是有一天召盘巴却一反常态地打起狗的主意来,赤利被他打跑了,原来召盘巴遇到了困难,赤利却没有帮助他,他好不容易逃出来,便要杀狗,要不是召盘巴的孙子放走赤利,恐怕赤利连命都保不住了。
其实赤利当天并不是不想帮助主人,是召盘巴踩坏了蛇蛋,蛇便要咬他,赤利为了保护主人,同蛇大战一场,而这一切召盘巴一无所知,赤利只好自认倒霉。
赤利在流浪时,有一群豺狗围住它。它大发神威将公豺狗全部咬死当上了狗王。
有一天,召盘巴出去和孙子玩,不幸被豺狗围住了,生死之间,赤利跳出来,命令豺狗不再攻击,可是饥饿的豺狗不听令。为了保护原来的主人和救命恩人,赤利便将不听令的手下全部咬死,可它也受了重伤,召盘巴与赤利团圆了。
老猎人在没有搞清楚事实真相的前提下,毒打并且计划杀掉他的爱犬,造成他与赤利之间的友谊破裂,间接造成了他后来的遇险。对朋友要以心相交,在看到他们做了对不起你的时候,也要仔细调查。前因后果,设身处地的站在朋友的立场上想想他(她)为什么这样做,其实很多时候朋友的决裂起因都是一个小小的误会。
教你写读后感: 《一问一世界》读后感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你写读后感: 《一问一世界》读后感”,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用了一周时间陆续读完了杨澜的新书《一问一世界》,真的被杨澜的个人魅力以及她所采访过的诸多高端人物的魅力所折服。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就无比羡慕杨澜的这份工作,可以与那么多引领一个时代的高端人物进行思想上的沟通,能那么近距离得感受到他们的魅力与风采,虽然杨澜更多时候是在提问,但相信他们的回答带给她以及我们观众的不仅仅是答案本身,还有由此体现出的嘉宾的思想深度及性格魅力,可能唯一缺憾的是由于嘉宾时间的限制以及作为一档节目对收视率的要求,给提问的问题本身带来了一些限制。但是杨澜以及她身后的团队的努力,还是能让我们在没一起节目中感受到嘉宾的魅力。
看完了整本书,了解了《杨澜访谈录》的整个过程,从提问前的准备,提出的问题本身,到节目结束后嘉宾的回答给杨澜带来的影响,都让我感受到记者型主持人的职业魅力。虽然自己不可能进入这样吸引我的行业当中,但是我想,在平时的生活中,在与家人、朋友、同事、领导的交流中,需要从杨澜以及《杨澜访谈录》上学习的还很多很多,只有更多得探究如何与他人能更多的在心灵上进行沟通,才能在自己及对方的生活中多些理解,少些误解。即使对于平时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由于缺少这种沟通,我们可能忽视他们身上那些耀眼的闪光点,当我们发现时,才认识到身边的普通人并不普通。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大全五篇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作者在《明朝那些事儿》描述了这样的情节:情节,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明朝那些事儿》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76范文网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篇一】
迄今为止唯一一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明朝那些事儿。
从穷苦卑贱的放牛娃,到被送到佛教寺院做小行童,当杂差,再到成为统领百万人马的元帅,再到即吴王位,建立大明,万人之上。朱元璋,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一个军事、认识管理天才!
童年。他的童年黯淡无光,为了吃饭,从小便要去给地主放牛;他出自佃农之家,他们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可亲人死后,竟没有一块土地可以让他们入土为安。为了吃饭,他跑去当了和尚,做小行童,做杂役,做那些最苦最累的活,去最贫瘠的地方化缘。直到他忍无可忍,参与了造反。
造反。他本想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而一封信,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因为那封信,他被逼上了绝路,走投无路之时,他投奔了濠州城池的守卫者郭子兴,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他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才能,历经坎坷,当上了元帅,胜仗无数。通过连年征战,灭掉了元朝,即吴王位,建立了大明,从放牛娃变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称帝。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结束了名族等级制度,在位期间,为了缓和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的矛盾,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
他,出身贫寒,也没有很高的文化,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竟成为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民间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所以他也是一位传奇皇帝。他就是,朱元璋。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篇二】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真正的英雄,朱元璋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因为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只有一把才能打开胜利之门。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大军的生死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相反,你会拥有一切。但朱元璋却在关键时刻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只要有了这些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篇三】
在这个暑假里,《明朝那些事儿》让我明白了,其实每一个朝代都有它的特点,都有它精彩的篇章,“特别”是“明朝”。书的作者——当年明月,他以一种风趣幽默、通熟易懂的方式,向我展现了500多年前的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充足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个皇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而整部书其实所给我最大的是那些人世间的事儿——权势利益。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己欲)”。这可以说是朱元璋同志乃至绝大多数政治家们的至理名言,为了达到自己的理想,毁灭了无数其他人的理想。朱元璋成就霸业之后,假借赏功之名烧死了无数曾经为他征战沙场的大臣们。但他是成功的,并且他的逻辑也被很多人信奉着。
“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背叛)”。当年倪文俊谋害徐寿辉未成,投奔陈友谅,陈友谅杀了倪文俊,将其头颅献给徐寿辉,深得徐寿辉信任后,后控制徐寿辉统领其军队,最终将徐寿辉杀害。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权谋)”。在万历那个时代,严嵩斗倒夏言,徐阶搬倒严嵩,高拱把徐阶斗倒,又被张居正斗倒。仅说张居正,其可谓中国古代历史上少有的政治改革家,其考成法(考勤制度)和一条鞭法(税收制度)影响中国乃至世界至今,但他为了当上内阁首辅也是不择手段,把老同学高拱斗倒之后,还想将其致死。
无论别人多么强大、多么精明,但你可以将别人的东西巧取豪夺过来,但也无法阻止他人又巧取豪夺走。皇帝如此,官员如此,商人如此,所有强者皆如此。
而封建专治的权利又使我对那一时期感到无比的凄凉。洪武四大案每次都牵涉数万之众,斩首、抄家、充军者不计其数;拒绝为朱棣草拟即位诏书的方孝孺,因此得罪了朱棣被诛“十族”。北京保卫战功臣于谦,遭陷害被抄家斩首;“万历新政”领导人物张居正,死后被诬陷抄家。
不管怎么说,怎么想,历史已是历史,不会再回来,不会再改变,留下给我们的那就是经验和教训,历史教会给我们的我们也不能忘记,要牢记历史,反省历史。不要再让历史成为对于我们的下一个历史,这才是对历史的充分认识。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篇四】
《明朝那些事儿》是由当年明月(网名)写的,由中国友谊公司出版。这套书共有七本,主要讲了明朝从朱元璋开始直至灭亡的故事。详细写了各个时代官僚为了权利的斗争与阴谋,让人身临其境,回味无穷。我只要一拿起它就不想再放下,读了还想再读,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已经对明朝历史了解得一清二楚。
我刚接触这本书时,我就被作者的幽默的语言和极好的文采给吸引住了,这本书既没有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那样古板,却有那么多的历史知识,我想:写出如此好的文章的人,一定是个大作家,要不然怎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呢?我最喜欢这套书的第三本,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和最佩服的人物是王守仁。王守仁的父亲王华是当科状元,望子成龙,自然而然王华希望王守仁也像他一样参加科举考试,然后拿个功名当个官,过着安闲日子。
而王守仁却不这么想,他想学习兵法,为国效力。可他爸爸不准,必须要他考科举,要不不准他乱来。最后王守仁考上了举人,当了一个小官,可遭人陷害,被发配到贵州龙场当驿丞,他在那里经受了许多苦难,最后修成了正果,创造了哲门派——心学。这使得王守仁被人称为四大家: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还与孔子、孟子齐名。这一点更让我无比佩服。因为王守仁在贵州龙场的艰苦经历打动了我。当时贵州属于是荒山野岭,把官员发配到哪里纯粹是受罪,但王守仁他不放弃,在那片荒山里开拓出了新天地。
我的感受是:若是一般官员被发配到了那里,第一反应是到处找人送钱,拉关系,但愿别去那个鬼地方,而王守仁他不畏辛苦,在那里辛勤工作,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于是我便定下目标,向王守仁学习,学习他坚持不懈,成为一个像他一样的人!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篇五】
这个时候,朱元璋死了,朱棣当了皇帝了,大明兴盛了!可还有一个地方又不老实了,这就是——安南(越南)。(原来古时越南也在中国的版图上呀!)朱棣派张辅去平定,动员军队花了几个月,问:多少人要动员几个月?
文:三十万!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不禁想,这么多人,哪里冒出来的?再看一看朱棣怎么夸张。安南的父子做何反应。
文:这次明军队共三十万人,对安南号称八十万,胡氏父子听到这个数字后,差点没晕过去。
这是什么逻辑,我觉得也太狂了,两倍还多,真是“人在底下吹,牛在天上飞”!恐吓作用还是有的。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前两册,真觉得那是个多事儿的年代。不再说了,去看书去。
读后感范本: 斑羚飞渡的读后感模板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读后感范本: 斑羚飞渡的读后感模板”,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今天,我读了斑羚飞渡这本书,读着读着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我知道了很多很多。下面我来主要给你们说一下故事的情节吧!
在这里讲述了一群斑羚被一群猎狗追杀,他们非常伤心,再这样危机时刻,领头的养,很果断得让他们分成两个对,年幼羚羊用脚踩在年长羚羊的肩上飞过悬崖,每一只年幼的羚羊都成功的飞过了悬崖,有一只年长的羚羊却被摔得粉身碎骨,而镰羚羊,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到年长的跟前,去救他,但不幸都死亡了。
他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我想对人类说,我们不要猎杀动物,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应该和平相处,这样我们是世界才会更家和谐,更家美好。
读后感范本: 城南旧事的读后感范例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本: 城南旧事的读后感范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些破碎的青屋瓦片,仿佛没有底一般黑洞洞的北平胡同,大白纸糊的墙。成为英子在北平的童年美好的记忆。
出了家门,到骡马市的佛照楼买东西,穿过热热闹闹的集市。在惠安馆洒满阳光的小院里捉吊死鬼,坐在树下的小板凳上,拿着一根小树枝,逗弄着正低头啄米的小油鸡。听着树上蝉声“知了、知了”地叫着,和卖绿碗的叫价,跳话剧舞还要精心打扮一番…….,《城南旧事》里的英子童年如此多彩,如同孩童脸上两个甜甜的小酒窝。
《城南旧事》里有多少愁,多少忧,多少欢笑,多少泪。这些事儿,可不都是小英子的童年吗?
还小的时候,和英子一般大时,我常常和父母去海边,迎着海风,迎着海水激起的层层雪白的浪花。爸爸总爱把我举过肩头,沿着沙滩飞跑,留下一串串脚丫印子。有时,他会把我举起,前后摇晃,还假装要把我扔出去。我便发出一声声稚嫩的叫声,在那时看来,比玩过山车要刺激,要快乐千万倍。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沿着沙滩一路拾贝壳。捡一个空矿泉水瓶,就够我耍一整天了。我光着小脚丫子,飞快地往前跑,脚上的小脚链响着悦耳的铃声,不厌其烦地一个个捡着贝壳,妈妈总不忘问我:“这是一个什么颜色的贝壳呢?它像什么呢?”我总是回答得天马行空,五花八门。每一个小小的贝壳,仿佛都沾上了神奇的魔力,使我常常像发现新大陆一样赞叹:“这个贝壳太美啦!像尖尖的宝塔哩!每个小巧的贝壳,都有着不同的故事,编织着我的童年。
《城南旧事》,我每读一遍,都会偷笑,都会有别样的滋味。童年,那些《城南旧事》,让人一遍一遍地品,一遍一遍地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