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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

发表时间:2023-10-20

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集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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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复工复产有关精神,促进全乡工业、农业、重点项目、秀美乡村建设逐步有序恢复生产和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到防疫和生产两不误,各口各块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本口本块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复工复产计划,确保三复三不复,即凡是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必须帮助企业和项目方尽快复工复产、凡是涉及民生的项目及事关群众生活的想办法帮助复工复产、凡是上级明确推进的项目要尽快复工复产。对能在以后跟上进度不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暂缓复工,对企业项目达不到防疫规范,缺少必要的防控物质的暂缓复工,对工作人员大多数来自重疫区的暂缓复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口负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口分块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防疫优先、科学复工复产。加强防疫的前提下,做到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三)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产业情况,分类指导、因项施策,科学复产。

(四)坚持从严防疫和方便群众两不误。

三、主要目标

工业企业:乔家珊集团开启复工程序,加快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争取2月25以前施工队伍进场。机电的航空材料项目,在2月25日以前来签订相关合同,3月前施工队伍进厂。

旅游企业:旅游公司在2月20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复工方案,同时施工队伍入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入场。其它旅游宾招企业等上级相关政策明朗后再进行复工。

重点项目:骆家坪公路建设在2月20日前上报复工材料,2月25日前施工队伍进场;秀美乡村建设和特色小镇农民安置房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进场。

其它:扶贫项目和移民项目在3月1日前开工;农业春耕备耕工作立即开始。

四、组织体系

成立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实行复工报备制。各口各块按县复工复产总体要求将要复工的企业和项目的复工材料上报县相关主管部门和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实行返工人员排查和隔离。对所有返工人员进行排查防控,按疫情严重与否实行相应的管理,对省外湖北区域、省内外疫情“严重”区域的返工人员进行劝返,暂不来靖,确需返乡的`,需经主管部门送县指挥部排查防控组同意后入乡,并按受14天集中隔离。对其他区域来乡的返工人员落实必要的居家休息或健康监测。

(三)严格工作证办理。对返工人员可以上岗并接受健康监测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工作证,凭工作证和身份证出入村庄。居家休息期满的也可以办理工作证。

(四)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专员。乡对每一个企业和项目派出2名复工复产专员,即防控疫病专员、复工专员全部要驻厂驻项目,在企业吃盒饭,与企业一起上下班,一直到疫情结束复工专员主要职责:一是把好员工的进口关,必须是经过健康审核通过的员工才能进场;二是把好防控关,对各企业各项目落实戴口罩、分餐吃饭、测体温、消杀、建立企业内部留观点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报告。

(五)严格制定企业项目防疫应急预案。

(六)严肃督导巡查。成立专门复工复产督导队,队长:舒雪云担任,成员:左文辉、陈声发。督导队对各企业落实防控责任,以及复产防控专员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巡查。

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篇2)

复工后防疫工作要做到

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1).中高风险地区来沈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施工现场。

2).所有人员佩戴好口罩,外来人员在入口处登记基本信息,扫码测温后方可进入现场,现场内禁止进行与生产无关的会客行为。

3).外省、市来返沈人员要提前三天到项目所在社区和区城建局报备;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抵沈后需单独居住(现场可设独立居住区或者场外居住)实行全封闭管理,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进场。

4).现场必须闭环管理,进入现场内不得随意离沈,如需离开回到现场须再次提供沈阳本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每日现场应至少分早、中、晚三次进行消杀,并要有责任人和消杀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对宿舍、门卫、走廊、办公室、会议室、楼梯、空调、卫生间、淋浴房、餐厅、厨房等部位进行消毒。工地开工时,应增加对仓库、工具(用具)、工程机械操作室、施工电梯、密闭空间、作业区等实施消毒管理。

6).现场防疫物资必须配备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测温计等防疫必要物资。明显位置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只能专人打开)。

7).现场要设置隔离间,独立上下水,并设有单独卫生间。

8).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9).项目需建立建全《建筑工地人员疫情管控台账》,且建立一人一档,档案中包含:48小时核酸证明(外省市人员)、24小时核酸证明、行程码截图、疫苗接种情况截图、出发地、交通方式、人员入场后居住地点(项目内或者具体小区门牌)、联系方式。

10).已经登记入场人员日常进出施工现场要走实名制通道,从非实名制通道进出的,一律按外来人员标准管理;进出施工现场要要做好“四件套”,即扫码、测温、戴口罩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或浑南区核酸检测卡(有48小时内检测方位标识)。

11).在工地外租(买)房居住的人员,必须保证居住地-施工现场两点一线,要有专门负责人实名管理。

12).外来送货人员要按照新进场人员标准管控,车辆要先进行场外消杀才能进场。施工材料、生活物资等要实行无接触运输配送,严禁外出采购。严禁中高风险地区送货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外来送货人员要无接触验码、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做好车辆及人员信息登记,严格落实“司机不下车、物料先消毒、现场人员负责卸货”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入场车辆入场前驾驶室车门要用专门封条贴封。

13).现场人员居住要按班组分割,严禁大范围交叉;现场要实行分餐制,严禁人员排队打饭、集中就餐,严禁人员私自到外面就餐,现场不允许堂食。

复工后安全生产不能忘

复工后,各建筑施工单位不能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做到:

1.对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设施设备、模板支撑等做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复(开)工;

2.针对返回现场的人员要加强管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先期返岗并在岗在位。人员取暖、用电、饮食要满足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严格落实生活区白天限电措施,严禁宿舍使用小太阳等产品及三无取暖设备。

3.组织力量对现场围挡、垃圾等进行全面清洁,对物料堆放要整齐有序,确保围挡清洁、无污损,场内无垃圾,环境整洁。

措施不牢将停工

各建筑施工现场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责任人必须驻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浑南区城建局将对各复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予以停工处理。

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复)工工作管理,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有序进行,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疫指〔20xx〕25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xx〕10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期间为冬季施工管控期,重点保障自治区重点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列入冬施计划名单的工程复工。20xx年3月15日之后,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开(复)工,有计划组织务工人员错峰返工。

二、工作重点

(一)疫情防控方面。一是明确防控责任。建设单位为疫情防控首要责任主体,应全面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组织、处置、协调工作,牵头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劳务、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的防控责任。二是编制防控方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制定责任分工明确、防控措施有力、实际操作性强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处置方案。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管控。疫情期间原则上使用本地从业人员。如确需外省务工人员的,填写《全区外省返宁建筑施工人员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附件2),提前15天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有计划地、有组织地安排返宁,并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详细记载人员流动史、接触史、每日体温等身体状况。四是实行工地封闭管理。要强化劳务班组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严禁游离于班组活动和管理之外的临时人员从事作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地。五是做好保障工作。防疫物资要充足到位,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对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等定时进行消毒处理。人员就餐要满足分餐条件。要设置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单独生活居住。六是疫情防控成本列入工程造价。将疫情明确设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法》中所列明的不可抗力。将防疫期间施工单位在对应承接项目所产生的防疫成本列为工程造价予以全额追加。七是实行工地开(复)工审批制度。疫情期间,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建立工地开(复)工报批制度,明确疫情期间开(复)工条件和标准。

(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品质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三是按照《宁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落实深沟槽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理程序。安全防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危化用品管理使用到位。

(三)培训教育方面。各企业、项目部要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进场务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训教育不达标的不得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期间,要将疫情防控列入培训内容,可采取微信群、APP、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每日开工前,要落实班前书面交底活动。

(四)实名制管理方面。要加强智慧工地建设,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开(复)工前到岗履职,通过现场考勤系统进行打卡。

(五)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方面。按照“六个标准化”要求,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出口要配置车辆冲洗装置,渣土、水泥、粉质材料要进行全覆盖,地面无裸露,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易产生灰尘工地要进行抑尘操作(湿法作业),土方、建筑垃圾转运车辆要密闭运输。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开(复)工条件。不符合疫情管控要求的、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不达标的、建筑工人实名制未落实的、企业培训教育未落实的、工地扬尘治理6个标准化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二)加强疫情防控。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二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对工地人员的进出管理,不得擅自收留区外来宁人员进入工地。未列入冬季施工计划名单的工地,除留守值班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工地。三是认真落实《疫情期间建筑工地个人防疫“十个注意”》(附件1),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工地发生确诊病例的,酌情扣除诚信分值。四是各市、县(区)住建部门要积极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街道(社区)、乡镇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共享疫情防控信息,共同做好防护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对辖区工地进行巡查,对疫情期间擅自开(复)工、擅自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工地的等,进行查处通报,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防疫责任不落实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开(复)工情况进行督导,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各市、县(区)住建部门每周四下午17时前,要将当地开(复)工和疫情情况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全区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可参照执行。

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篇4)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篇5)

- 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2020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三、工作计划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1、节后员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 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 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

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 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 2019年2月21日

2020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合肥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为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全面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要压实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企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分类分批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各类企业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流程、可追溯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岗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

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各级防指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深入细致地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别要抓好返岗人员的疫情排查和新录用人员的健康筛查,严禁带病上岗。要严格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健康报告等制度,执行出入人员集中场所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确保疫情在本单位“零发现”。

三、要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各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对企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高危企业复工复产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条件,按照法定程序报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四、要突出安全监管重点企业。口罩、防护服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临时转产的企业,要突出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酒精、次氯酸钠、双氧水等消毒剂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生产、分装、储存、运输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道路运输、建设施工,以及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要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电工、焊工、高处等特种作业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五、要强化疫情防控中的安全。各类复产复工企业要科学处理疫情防控与人员疏散之间的矛盾,确保办公、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封堵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问题出现。要高度重视酒精、次氯酸钠等消毒剂的使用、储存中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和管理不当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等次生安全事故。

六、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在复产复工前,企业要采取微信、视频会议等手段,普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把疫情防控的有关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特种作业的有关要求等作为培训重点,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对转岗和新入职员工,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制度,考核不合格坚决不能上岗。

七、要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各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查巡检频次,及时处置异常情况。要加强信息报送,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万无一失。

2020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高新区、园艺示范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0〕6号)精神,现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相关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又值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集中期,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园区和相关行业企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积极投入、主动作为,亳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为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复工复产基本要求

1.全县各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除外)复工复产时闻原则上不得早于省政府和县防疫指令明确的2月9日24时,具体复工时间以县防疫指挥部的指令为准。涉及保障性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经指挥部审批同意,可根据要求提前复工。

2.各相关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六个一”:①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②开展一次安全责任承诺,③分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当前疫情可变更为网上、微信、试卷等培训),④分班组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⑤实施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⑥落实一次全面的疫情防控检查。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必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向属地监管部门书面报备。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危险化学品、砖厂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工作向县应急局申请审批或报备;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各类高危企业向县区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或报备;其余规模以下企业向所属镇街申请审批或报备。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4.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辩识,完成职工健康监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整改等工作。自行组织力量严格检查验收,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要对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

5.企业除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外还应储备必要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护和应急物资,凡不具备上述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

(二)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1.复产前,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消除从业人员假日情绪,确保安心、踏实工作。

2.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安全规程等,明确岗位职责,新上岗和转岗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要采取自学、网络视频教学等方式,禁止组织聚集式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加强应急管理。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全面检查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配备和完整情况。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节后复产生产安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照相关标准规程,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矿山公路、采场边坡、排土场、油库、炸药库等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存在大的断层、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山,要全面检查采场及矿山周边的山体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地下矿山重点检查通风、提升运输排水、供电等系统,针对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可能存在的冒顶片帮、坍塌、透水、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火灾、爆炸和采空区跨塌等,特别是停产时间较长、长期无人作业的矿井、采场、巷道,必须严格做到先通风,再进入,按要求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尾矿库企业要对排洪、排渗、沉降、位移监测等系统及坝体、库区水位、干滩长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

金属冶炼:企业复工前必须对生产系统,电气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容器等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吊运装置及附属设施。冶金企业按去年专项治理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煤气储存、输送、管道、阀门等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其他企业:要严格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认真按照《湖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要严格审批制度,企业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作业现场的监护和安全管控。

(三)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全县各行业企业必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畅通。各相关企业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取消一切集体活动,并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人员进出管控制度,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配戴防护口罩。同时,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疫情的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监管与服务并举

1.要探索创新非常时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通过信息化、精准式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加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

2.要重点抽查复工复产企业,县急管理部门及各执法责任部门要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有针对性地抽查复工复产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相关措施。同时,要指导企业做好返工潮、复工潮疫情防控,组织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抽查。

3.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安全服务。各级各部门要紧密围绕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的安全指导服务。

4.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园区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的巡查,加大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群众举报或在监管执法中发现有疫情防控举措不落实,未经同意擅自复工复产、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等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三、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级各部门及企业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紧急事项及时处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工作信息联络畅通。建立健全与卫生健康机构应急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通报和要求,组织有关力量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自身疫情防控,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和装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护好干部职工自身安全。

平江县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篇6)

按照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0号)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除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应复尽复。结合巩义实情,为加快推进全市餐饮行业的复工营业工作,经研究,制定《巩义市疫情防控期间加快推进餐饮行业复工营业方案》。

一、复工时间

按照有序推进的思路,自2020年2月17日起,全市范围内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复尽复。

二、复工程序

按照“双承诺一抽查一服务”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先进行自查,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后,在钉钉系统上向辖区镇(街道)提交《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店内员工向餐饮服务单位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由各镇(街道)政府牵头,组织辖区食药监所、卫生部门负责对已提交承诺书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符合防疫和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方可正式营业。

三、复工标准

1.证照齐全。持有《营业执照》和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2.提交承诺书。按照“双承诺一抽查”要求,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餐饮店在钉钉系统上提交《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

3.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满足疫情必须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大型餐饮单位(500平米以上)还要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4.大型餐饮单位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门店)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5.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员工要向餐饮店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以郑州市区域内员工为主,对于非郑州市返岗人员参照《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3号)执行。制定实施错峰返岗措施,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

6.落实员工管控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每天在钉钉系统上打卡。要严格落实员工体温晨检制度和员工体温台账管理制度,店内要配备体温计对店内从业人员每日测量体温2次(上午开工前、下午开工中各1次),并进行台账记录。发现有发热(体温≥37.3℃)的员工要按照规定及时就医、上报。进入操作区要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对手部清洗消毒。

7.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餐饮加工经营场所实施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出入口,每天上午、下午分别对后厨、前厅、餐饮具以及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各一次。

8.目前复工的餐饮店禁止堂餐。仅允许餐饮店自行送餐或者顾客打包带走的形式供餐。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允许供餐的形式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9.顾客购餐要有序排队,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店内安排专人维持秩序,严格控制进店人数,排队人员间距不少于1.5米,禁止出现拥挤、相互聊天等现象。

10.切实落实店内卫生以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的相关规定,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6S”管理的各项要求,对库存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行排查,禁止加工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篇7)

  1、工厂各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办公室。本市区以外员工(含供应商、物流)不可进入公司大门(如果进入必须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合格报告)。复工前25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

  2、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检测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厂,正常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口罩.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送公司临时隔离点,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及时联系泰兴市人民医院并报告园区及街道防疫办公室。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禁止进入公司,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

  5、体温检测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有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等信息;对去过湖北省的人员、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按照政府规定向政府和公司报备,并进行隔离。

  6、办公室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7、保洁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8、复工后,公司办公室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9、公司所有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办公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指定的专用有盖废弃桶。

  11、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2、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多人现场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13、公司所有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篇8)

由于工作需要,有一部分人已经提前返工上班,但现在疫情依旧严峻复工的小伙伴们总担心预防措施做得不够好!湘行天下为您了一份疫情期间复工防疫措施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

疫情期间出门注意事项

一、「开车出门」注意事项

1、外出带好口罩

2、记得勤洗手

3、私家车卫生清洁

一般情况下,私家车无需消毒处理。处于空旷场所时,做好通风换气。冬天开窗通风时,需注意车内外温差大而引起感冒。

处于地下停车场等密闭环境,建议关闭车窗,打开空调内循环方式进行通风。

司乘人员进入公共场所返回车辆后,建议先给手擦拭消毒清洗。

有亲友(身体健康状况不明)搭乘后,及时开窗通风。并对车内相关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可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剂。

返程及复工注意事项

一、「返程前」的注意事项

1、尽量延迟返程时间,如果出现发热症状,请居家观察,不要强行出门。

如果在发热的同时,还伴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呼吸困难,有明显的胸闷气喘;

曾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或疑似的患者;

高龄,肥胖,或自身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肾基础疾病的患者。

2、 没有绝对安全的出行方式,做好防护最重要。

无论乘坐飞机、火车、大巴还是自己开车,都存在一定的感染风险。

3、 出行前,请备好消毒产品,如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肥皂。

接触传播,是很多病毒的重要传播方式。因此,保持手部卫生很关键。

冠状病毒不耐酸不耐碱,75% 酒精也可将其杀灭,所以:出行前,请备好酒精浓度达 75% 的免洗洗手液、酒精消毒湿巾等。

如果没有这些,带块肥皂也可以,需要配合充足时间的流水洗手。

4、 出行前,请备好口罩(建议至少备 3 个)。

咳嗽、讲话、打喷嚏时产生的飞沫,是很多病毒的重要传播载体。而车厢、车站、服务区(如果没做好错峰安排)又可能是人流密集的地方,戴上口罩能有效隔离飞沫,预防传染。

出门别只带一个口罩,建议多备几个,以防遇到突发事件或路程太长需要更换。

5、 出行前,请备好若干个塑料垃圾袋或保鲜袋。

带够垃圾袋,可以在行程中封装污染物,比如把戴过的口罩单独装起来。

6、 不用带清凉油、香油、VC 和板蓝根,它们都不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

能有效灭活新型冠状病毒的物质是:乙醚、75% 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

然而,清凉油和香油中并没有这些物质。服用 VC 或板蓝根更是没有充足证据证明有用。

二、「行程中」的注意事项

1、火车进站时面部识别,短暂的摘除口罩不要紧。

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体温测量,周围有人咳嗽要保持距离,安检短期过程不要紧,不用担心。

2、出行中,尽量隔位而坐,与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卫健委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返程中大家请尽量分散来坐,相互间隔出空位。在与别人讲话交流时,请最少保持 1 米以上的距离,2 米以外会更安全。

3、 尽量不在旅途中摘下口罩吃喝。

建议在出行前后解决好吃喝的问题。如果行程太长,实在要吃,请与咳嗽人群保持距离,速战速决,吃完替换口罩。

4、 摘口罩时,不要触碰口罩的外表面。

口罩外表面是污染区域,触碰可能会引起感染。正确做法是:通过挂绳摘除口罩,口罩尽量不要反复使用。

5、用过的口罩,不要直接放入包里或兜里,以免造成持续污染。

正确做法是:将口罩由内向外折叠后,装进塑料垃圾袋或保鲜袋封口。

6、勤洗手,不乱摸,保持手部的清洁。

很多人常会无意识用手碰眼睛、鼻子和嘴,增加病毒感染的风险。

在出行途中,时刻保持手部清洁,不四处乱摸,勤用清洁产品洗手,能有效降低风险。

7、洗手时长不少于 20 秒。

用流水和肥皂揉搓洗手,能有效清除皮肤表面的污垢和微生物,请保持至少 20 秒的洗手时长。

8、如果车厢里有一直咳嗽、打喷嚏的人,请确保他戴了口罩,并保持距离。

如果他没有口罩,就送他一个。如果他还出现发烧发热的症状,请马上联系乘务人员,建议可将座位空出几排安置,形成一个暂时的隔离区。

三、「到家后」的注意事项

1、建议将外穿的鞋子放置于门外。

或用鞋盒、鞋套将鞋子「隔离」,放在玄关,减小室内被污染的风险。

2、建议将外穿衣物脱下,更换成家居服。

如果你认为途中衣物污染严重,可用 75% 酒精喷洒衣物,再将衣物内外翻面,挂于阳台通风。

3、按要求摘除口罩,扔进垃圾桶,不要随意放置。

如果你认为途中口罩污染严重,可放入垃圾袋封口处理。

4、处理完口罩和衣物,记得洗手消毒。

用流水加肥皂搓手 20 秒钟。

5、开窗户,家里保持 5~10 分钟的通风。

开窗通风有助于更新室内空气,有效降低室内可能存在的病毒量,而且室外空气经过「稀释」,是不会把病毒带进室内的。

6、这些人在返程后,建议居家观察几天。

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免疫缺陷人群、等人群,建议在返程后居家观察几天,如出现体温升高并伴随呼吸困难的症状,需及时就医。

四、「上班后」的'注意事项

1、尽量申请在家办公

根据单位安排和现实情况,可以创新办公方式,申请在家办公、网上办公。尽量使用视频会议,少开会、少集中。

2、少坐公交地铁

建议步行、骑车、打车上班,如果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3、减少乘坐电梯

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

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篇9)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工厂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工厂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工厂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工厂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工厂企业高管和工厂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工厂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工厂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工厂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工厂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方案(篇10)

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市商务委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制订了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明确了复工复产必须满足的条件及疫情期间的营业要求,对符合“工作指引”的相关企业积极推动复工复产。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餐饮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餐饮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1

一、总则

(一)本指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用于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在疫情期间恢复餐饮服务,加强人员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

(二)本指引适用于餐饮经营单位。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xx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x卫疾控函〔20xx〕xx号)《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基本要求

(一)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严格遵循《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x防疫指办明电〔20xx〕xx号)关于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鼓励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遵循“先部分后全部、先室外后室内、先外卖后堂食”的原则,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二)营造安全放心环境

餐饮企业可根据内部建筑特点,进行物理改造和通风设备改造,增大通风速率,改善提升环境,为商户、顾客营造安全放心的营业、消费环境。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三)做好日常防护措施

餐饮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完善实际执行措施,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企业应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并严格开展进店顾客测温工作,同时配备消毒液(酒精)供手部消毒使用。

(四)加强就餐人员管理方式

鼓励餐饮企业为顾客设置户外交易区,减少入场人数。排队就餐的顾客,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四、分级防控措施

按照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及时调整餐饮企业(门店)复工复业工作措施。其中:

(一)I级防控

停止聚餐活动,各类餐饮企业(门店)暂停堂食服务,可开展打包外卖服务。

(二)II级防控

停止聚餐活动,各类餐饮企业(门店)暂停堂食服务,包间可按规范指引启用。

1.餐饮经营单位入口处应有视频监控,用餐人员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社区防控小组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用餐人员需佩戴口罩,坐下饮食前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须立即佩戴口罩。

2.有外摆条件的餐饮企业可外摆桌椅供顾客用餐,桌椅间距应不少于1米,一桌一人,所有桌椅需同方向摆放,不允许拼桌。每桌顾客就餐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消杀工作,才可引导下一桌客人就坐。

3.有包房的餐饮企业可视自身防疫消杀条件进行开放。包房内就餐环境应干净整洁,只允许摆放一张桌子,且不得拼桌。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10平方米以下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4人,10-20平方米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6人,20平方米以上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8人。每桌顾客就餐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消杀工作,等待30分钟后才可引导下一桌客人就坐。包间需保持良好通风,优先打开窗户,鼓励有条件企业做好通风设施硬件改造,安装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就餐区应避免从事引起扬尘的活动(如扫地、施工等)。

4.餐饮经营单位要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至少要求一名就餐客人出示身份证明,或通过扫码认证等方式登记其姓名和联系方式。要做好用餐台账,对每一桌客人相关信息、用餐时间、消杀记录等做好登记,以备查验、跟踪。

(三)Ⅲ级防控

各类餐饮企业(门店)可开展限制性堂食服务。

1.餐饮经营单位入口处应有视频监控,用餐人员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社区防控小组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2.有条件的餐饮企业(门店),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3.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

4.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

5.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6.包房(包厢)方面,包房(包厢)较小的,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其余参照II级防控区要求执行。

(四)Ⅳ级防控

正常提供餐饮服务,餐饮企业(门店)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从业人员管理

(一)严格按照《机关、企业及工厂节后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等防控要求,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压实防控责任,严格管理从业人员,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对员工的健康管理负主体责任,员工要如实告知旅居史。餐饮经营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负责收集单位员工健康状况,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返粤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对疫情高发地来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14天隔离观察后才能上岗。

(三)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

(四)强化企业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要配备完好的洗手设施及快速手消毒剂、皂液等卫生用品,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

(五)若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应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

六、场所清洁消毒

(一)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具的清洗消毒参照《推荐的餐具清洗消毒方法》。

(二)每天按照下列要求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

1.对接触较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所使用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剂须现配现用(下同)。消毒方法采用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顺序由外向内,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2.地面或墙壁有污染时,可用500 mg/L~1000 mg/L含氯消毒液湿式拖地(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成1000mg/L含氯消毒液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3.拖布和抹布等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在餐饮单位内如发现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成10000mg/L含氯消毒液时,取1份消毒液,加4份水)小心移除。可能受到污染的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处理污染物应佩戴手套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

5.如近期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餐厅,餐饮服务单位应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

(三)加强餐厅内部洗手间消毒工作,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卫生纸充足。营业期间,应开启卫生间的排风装置,卫生间内无异味。日常运营期间每2小时要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一次,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每日应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公示消毒情况。

(四)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七、原材料采购验收、加工管理

(一)坚决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二)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三)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提倡无接触收货。

八、设备管理

(一)空调管理

餐饮企业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管理指引》要求,进行有关空调通风系统日常运营管理,要制定疫情期间通风系统和空调的检查、清洁、测试和维护计划,要根据空调使用要求和疫情应对。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凝结水盘等易集聚灰层和滋生细菌的部件应及时消毒或更换,空调系统的所有过滤器,宜每周清洗或更换一次。同时尽量保持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

(二)电梯管理

1.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2.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

3.经营单位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

(三)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管理

1.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全面的清洁卫生。

2.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九、供餐服务要求

(一)具有安全合规的食品加工场所,定时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并保证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和菜品。

(二)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三)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告知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关事项,如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牌等。

(四)每桌客人就餐完毕离开后需对桌椅进行清洁及消毒。

(五)提倡分餐制。对于无法分餐的企业,必须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

餐饮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2

一、企业管理

1、各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2、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要及时就医参与筛查。有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及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 备,并要求员工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暂不返岗。

4、企业应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5、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上级允许,停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二、店堂管理

1、店内需配有测温器对来店客人逐一测温(75座以下小店参照执行)。如发现来店客人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现象的应及时劝说就医并做好详细记录。

2、在店内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池,备有洗手液、消毒酒精;对就餐客人提供一次性消毒纸巾。客人就餐桌放置公筷、公匙。

3、在做好店堂全面打扫消毒的基础上要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空调房间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调过滤器进行清洁消毒。

4、店内有公共卫生间的,应每日打扫环境及坐具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卫生间洗手池配有洗手液、消毒酒精、手纸,保持空气流通。

5、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6、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三、员工管理

1、对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员工进行社区登记、测温并按 地区防疫管理要求落实配合。员工宿舍需加强环境清洁、室内消毒,做好每日员工测温记录,确保宿舍安全。

2、店内配置红外线测温仪器,由专人对员工进行测温、登记,店内建立测温台账,持续记录每个人的体温状况。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停止工作及时就医。

3、每天落实晨检、午检(晚市开始前)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就诊。歇业的门店如提供员工餐需对就餐员工落实测温检查,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安排就诊。

4、所有员工须戴口罩上岗,每日及时更换口罩,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上岗前、如厕后、接触垃圾后必须及时进行双手消毒。

四、顾客管理

1、所有顾客进店须全程带口罩(除就餐外),并应有测量体温的过程,正常体温,可提供服务,在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情况下,应要求顾客离店并及时就医检查,同时做好登记,保持可追溯。

2、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避免人群聚集。要根据店堂内人群密集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导流措施和预警机制的要求:在餐饮场所可活动区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提倡在50人以下为宜;人员密度为50到100人时,应适当控制顾客进入;人员密度为100到150人,应限制顾客进入;室内场所人员密度超过150人,应停止顾客进入。各餐饮企业要分别制定相应方案,视情启动控制、限制和禁止顾客进入就餐的三级响应机制,同时积极做好顾客的疏导工作。

3、提供堂食服务时,应尽可能扩大客人就餐时人与人的间隔距离,可推行分时就餐、错位就餐、同向就餐等方式,确保顾客就餐安全。尤其是团餐企业,可以采取分批次就餐、分装成盒饭送餐到岗位、餐桌上做临时隔断等方法,改变面对面的就餐方式。

五、经营管理

1、加强食材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确保各类食材、食品的安全。

2、暂时停业的餐饮企业在处理库存食材时需封闭包装,注明日期。开业后确保食材在保质期内使用。绝不使用过期和不新鲜的原材料。

3、禁止经营野味,不在厨房宰杀家禽。

4、严格执行、严格检查餐饮企业原有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规范的落实。特别强调烧熟煮透,确保餐具、用具、饮品等器皿消毒后使用,每日对经营场所、电梯、传菜梯空间进行消毒。但要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六、外卖管理

1、企业制作半成品销售的,应当在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在家里加热制作时要求等内容。

2、餐饮单位从事外卖供餐服务的,不得超出市场监管局 许可核准经营项目,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适应,一家餐饮单位向同一服务对象一次供餐不得超过200人份;凡供餐超过200人份的,食品经营者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膳食”或“团体膳食外卖”经营项目许可。

3、外卖外送餐食要加“ 食安锁”。使用的保温箱、物流车及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

4、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应为外卖小哥设立指定通道;为外卖小哥提供口罩、消毒液等用品。

5、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弘扬特色,适应市场。遵守服务承诺,赢得消费信赖 。

餐饮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3

从3月6日起,青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引导餐饮服务业有序复工复产。截至13日,全县餐饮行业个体复工复产177家,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3家。

青河县对餐饮业复工复产严格要求做到:一是经营单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等质资证明;二是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从人员健康晨检记录台账,营业过程要着工作服,配戴口罩和帽子;三是经营单位落实签订承诺书要求,做到“一日一打扫,一日一消毒”;四是明确规定营业方式,鼓励经营者以送餐外卖为主,消费者在店内就餐,用餐上座率控制在50%以下,餐桌保持就餐在1.5米以上,禁止使用野生动物产品;五是规范消费方式,顾客取餐排队间隔1米以上,戴好口罩。

要求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确保员工体温每日登记、消杀防疫措施到位、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到位。加强员工餐饮管理、鼓励员工自带餐具,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距离,不得扎堆。同时保持场所通风和加强清洁消毒、强化对客服务规范化等防范措施。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切实抓好与疫情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同时利用12315热线电话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公开征集违法线索,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

目前, 县市场监督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检查餐饮服务行业200余家,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各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