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范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网 > 范文大全 > 导航

思想汇报缓刑人员

发表时间:2024-10-22

思想汇报缓刑人员(集合2篇)。

思想汇报缓刑人员 篇1

xx区社区矫正工作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社区矫正目标任务,紧绷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之弦,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和管控,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xx区自20xx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解矫X人。20xx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解除矫正矫X人,收监执行X人,均为漏罪,无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现有在册矫正对象X人,后续照管对象X人,安置帮教对象X人。批准请假44人次,警告59人次。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是创新委托调查方式。通过询问被害人意见,到派出所了解前科劣迹,征求多方意见出具调查评估报告。20xx年来共完成调查评估177起,居住地变更调查11起。

二是创新入矫教育。针对矫正对象特点制定入矫宣传手册,发放扫黑除恶知晓书、告知信。到派出所核查身份,20xx年核查出一名网上追逃人员及一名身份信息注销人员,并及时通报法院及公安部门。

三是规范巡查走访。常态化开展日巡查工作,通过“矫务通”开展巡查走访,巡查出异地住宿2人次,不假外出35人次,结合微信视频定位与实地走访巡查出人机分离13人次,均进行警告处理。

四是强化教育管理。组织重点人员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入监体验,协同检察院与派出所对个别重点人员开展谈话与训诫,强化他们的在矫意识。

五是加强学习劳动。邀请公安民警、检察官、律师等为社区矫正对象授课,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矫正对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劳动,到养老院、安置小区等地进行义务劳动。

六是创新推进损害修复。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契机,组织肇事、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对象到各个交通路口执勤。鼓励他们现身说法,教育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修复社会关系。组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宣传志愿者小组,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近期组织他们学习《社区矫正法》,开展矫正法应知应会小测试,鼓励矫正对象通过抖音、微博等平台发布矫正法宣传作品,加入xx区《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增强法治观念的同时进一步修复社会关系。

七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20xx年以来累计衔接安置帮教对象X人,接收X人,安置X人,危险性评估X人,“必接必送”11人。现有安置帮教对象X人,及时与安置帮教对象取得联系,建立帮教小组,制作一人一档,按照要求开展走访等各项工作。

八是开展每月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进行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部署安排。邀请区检察院列席会议,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并轮流讲解。

九是开展联合督查专项行动。通过地毯式、常规化排查,摸排出重点对象,制作重点名单,其中现有社区矫正X人,安置帮教X人,均按管控升级的要求严格监管。对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开展五次督查活动,其中两次联合区检察院共同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今年将常态化对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进行季度检查考核。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构编制不完善。区一级未设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由党政办公室下设法制办公室代为行使。街道(办事处)一级原有四个省级建制司法所,但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现由各街办下设社会管理办公室代为履行司法所职能。

二是人少事多异常突出。区一级只有2名工作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管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所有工作。各街办也只有2名工作人员从事司法行政、政法综治、信访等工作,存在一人多岗、事干多行情况。政法专项编制配备未能达到省厅标准,20xx年招录的'4名政法干警,有一名已于20xx年初被调到其他单位,政法专项津贴也尚未落实。

三是工作场所不达标缺少仪式感。区一级无独立的办公场所,没有矫正中心、心里谈话室、入矫宣告室、监控指挥室、图书室等功能室。各街道办亦是如此。没有专门场所开展入矫谈话、心理疏导、教育训诫,工作缺少仪式感。

三、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积极向编办争取成立司法局,并设立相应的内设机构,推动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置社区矫正机构。成立司法所,并将司法所收归司法局进行统一管理。

二是加强人员配置。根据《社区矫正法》要求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配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社工。

三是加强场所建设。按照《社区矫正法》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建设,目前正在寻找专门办公场所,并打算按照要求建好社区矫正各类功能室。

四是强化系统培训。随着《社区矫正法》的施行,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将发生变化,且xx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目前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对社区矫正业务不熟、不精,计划近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业务培训。

五是建议省厅、市局多到xx区指导工作。指导xx区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多组织培训,不断提高xx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恳请省厅、市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多向xx区倾斜,帮助xx区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思想汇报缓刑人员 篇2

社区矫正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分为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罚、解矫等六个环节。我国于2003年开始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xx年在全国全面试行,20xx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棠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根据盛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去年11月25日我县正式启动了“五种罪犯”社区矫正工作。截至20xx年7月,全县累计接收“五种罪犯”社区矫正人员241人,累计到期解除矫正68人。目前实际在册173人,其中管制13人,缓刑117人,假释35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通过严格管理,基本上实现了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下面,我就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讲三点意见,等下,县领导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认真落实。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工作到位。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县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县长分别作出批示,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立求实效。为此,我们一是成立机构。成立了以县委棠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司法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有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19个。20个乡镇也相应地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人员。全县各乡镇安排了社矫人员34人(大部分是兼职)志愿者373人。各村(社区)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明确治调主任负责,建立了志愿者队伍。三是完成交接。根据《攸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实施方案》(攸综治发[20xx]22号)的要求,与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首期交接工作的通知》(攸公联发[20xx]1号),规定了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交接时间、交接流程等事项。20xx年11月25日,全县乡镇司法所与基层派出所进行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正式接交,接交总人数为233人,衔接率100%,到位率87%(人档齐全)。四是强化保障。县里安排了非监禁刑罚执行专车1台,落实了启动经费和社矫办的办公经费,增加了县社矫办3名事业编制,现已招考到位,配备专用电脑和相机各20台。

二、规范程序,依法监管。

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因此,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攸县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依法开展日常监管。一是规范了首次见面谈话工作流程。每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们都及时做好首次谈话记录、填写社区矫正人员登记表、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发放《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小册子、宣告社区矫正人员权利义务等一系列工作,同时,还利用第一次见面谈话,详细了解掌握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并及时建立相应的正档、副档和电子文档;二是落实了日常动态管理。我们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月汇报、月走访制度。即: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上交1份思想汇报材料;社矫工作人员每月到矫正对象家中走访1次,开展面对面的思想交流,并做好详细的谈话记录。同时,还建立健全了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准假、销假制度。三是实施了考核奖惩办法。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评分。依据考核评分结果,分别采取宽管、普管、严管3类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对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表扬、提请减刑;对拒不接受矫正的,给予警告、记过,以维护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四是明确了帮教责任。

全面落实了乡镇办点干部、公安干警、司法人员、村干部和社矫对象亲属“五帮一”工作责任,分别签订责任状,确保社矫对象不脱管、不失控。五是建立了信息网络。我们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在全县20个司法所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网络,严格要求乡镇司法所登录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每月及时报送当月的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统计表(月报表),每季及时报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表(季报表),加强了信息反馈六是制作了台账资料文本。我们统一制作编印了社矫对象档案、台账资料文本,共14本43项内容,并将其上传到攸县社矫qq群,方便20个所下载查看,也为规范化建档,创造了条件。

三、开展活动,注重实效。

我们一是先行试点。在社矫工作启动前,先在城关、上云桥司法所进行试点,试点取得成功后,组织全县司法所长、社矫工作人员到试点乡镇学习取经,再在全县全面铺开。二是加强交流。为了解决社矫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我们又组织了部分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芦淞区(是株洲市社区矫正试点县市区)考察学习、座谈交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每月例会上,我们组织司法所长专门交流社矫工作开展情况,讲经验,摆问题,找差距,互相学习,互相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社矫工作。三是组织培训。我们利用每月司法所长召开例会的机会,及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监控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资料,并专门组织20个司法所所长和内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讲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定、考核奖惩办法、规范建档等相关知识,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管理能力。四是专项推进。

8月5日,在城关镇政府4楼会议室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精心组织,依法实施,对社区矫正“五种罪犯”全面实现“管得注管到位、效果好”的工作目标,致力使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率处于全市最低水平,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五是强化督查。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四个督查组,先后五次对20个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走访矫正对象,查看衔接情况,查阅资料台账等,现场指出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五种罪犯”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门配合不够顺畅。

开展社矫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一是首次移交资料不齐。按照攸公联发[20xx]1号《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首期交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安派出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原有管理的“五种罪犯”社区矫正对象移交给当地司法所,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移交社区矫正对象233人。其中,人档齐全的204人,占87%;还有13%的对象,要么缺少基本的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要么完全没有法律文书和基本信息情况表,还有的有档案资料但无法联系到本人。二是衔接移送没有到位。按照湘司联发[20xx]18号《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判决或裁定的“五种罪犯”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罪犯到县社矫办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到目前为止,除接到县外的法律文书和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外,县内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三是信息共享难以建立。由于各部门掌握的社矫人员基本情况属于内部保密信息,一律不对外,因而矫正人员基本信息情况很难共享,极易造成脱管、漏管等现象。四是联审机制有待完善。按照我省湘司联发[20xx]93号文件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处非监禁刑或裁定减刑、假释前,要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我县社矫工作启动后,我们接到人民法院对“五种罪犯”裁判前的意见征求函均是外地的,没有本县的。这个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以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动态管理不够规范。

社区矫正是一项刑罚执行工作,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但通过督查发现,大部分乡镇认识未完全到位,管理流于形式,第一次见面谈话过于简单,台账资料严重缺乏,未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考核评分也不严肃,请、准、销假等制度也未建立,少数对象放任自流,长期脱管,到期应解矫的不及时办理手续,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三、经费保障不够到位。

“五种罪犯”社区矫正工作是国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一项刑罚执行职能,实施“五种罪犯”社区矫正需要成本。目前财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日常动态管理经费没有预算到位,制约着日常动态管理的开展。

四、干警力量不够充足。

社区矫正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且任务重、压力大,此项工作具体是由基层司法所来执行。全县20个司法所,除5个司法所有2名干警外,其他14个基层司法所仅有一名干警,酒埠江所缺人1年多,他们既当所长又当所员,除了要履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9项职能外,还要参加乡镇安排村级办点、招商引资、三创四化等各种专项工作,更要承担社矫工作职能,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大部分人感到力不从心,费力不讨好,很不安心在司法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