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应预案(系列7篇)。
写应急预案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普及防灾减灾知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为了全面系统地去分析各种自然灾害事件。我们需要制定合适的应急预案了,现在,有请阅读栏目小编推荐的《疫情防控应预案》,您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有所收获吧!
疫情防控应预案 篇1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水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鼓励员工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丽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疫情防控应预案 篇2
国内一些地方前段时间连续发生聚集性疫情,但我省形势总体平稳,因而没有中止校外培训机构办班。虽然目前国内已实现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但疫情并没有远去,在初春也容易出现反弹。培训机构大多处于密闭空间,一旦出现燃点,可能导致群体性传播。因此,必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场所防控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各培训机构都应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以及日常清洁、消毒等防疫规定。在近期国内疫情一度呈多点散发之时,我省对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相对封闭管理。虽然各地疫情已得到有效遏制,但目前仍然应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尤其是禁止体温异常及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进入。这里涉及是否允许送外卖的问题,从风险防范角度应加以注意。但考虑到培训机构人员就餐等现实情况,允许外卖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进入楼宇,在培训机构门外特定区域设立外卖存放点,合理兼顾配套服务需求。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教员、学员健康监测制度,实行“一人一档”台账管理。吸取有的地方暴发疫情源于培训讲师、且出现超级传播事件的教训,必须严格重点人群防范。凡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员、学员,都应切实执行健康管理措施。同时,继续控制线下培训规模,避免人员过度聚集。如确需举办50人以上讲座、研学、展示等活动的,必须制定防疫方案,夯实健康排查、实名登记、个人防护等措施,通过细化实化各环节防控,尽可能减少风险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必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机构、个人“四方责任”。每个培训机构都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施,规范设置临时隔离区。疫情防控还有赖于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无论教员和学员,都应养成一米线、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从细节入手筑起防疫屏障。
疫情防控应预案 篇3
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吉林省珲春农商行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迅速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全行上下联动、紧密部署,第一时间发布风险提示单,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员工关心关爱、金融科技支持等多措联防联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珲春农商银行党委积极部署全行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员工安全防护、构建网点“防护网”等工作,保障线上金融和自助金融服务24小时在线,确保全系统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保障金融服务有效稳定运行,切实履行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该行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鹰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明确各部室、支行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负责人。同时,加强与省联社、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当地疫情动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排查、隔离、管控等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党建+金融”作用。各网点张贴“温馨提示”,提示广大客户做好疫情防控。
二、建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该行为及时掌握辖内网点、员工的疫情防控情况,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建立“珲春农商银行每日疫情上报群”临时微信群,若员工出现确诊、疑似病例、隔离观察的,必须第一时间通过临时微信群向总行报告,坚持每日向总行“报平安”。同时,全行确保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工作,各级重要岗位值班人员服从上级安排,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和应对工作,及时上报和应对突发情况。
三、全员动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珲春农商银行认真做好自身疫情防范,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将员工生命健康摆在首位,购置了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分发到员工手上,同时加强营业场所、自助机具的消毒防护工作,每天有专人对开业网点和自助机具进行严格消毒,消毒面达100%,并对进入网点的客户和员工进行测量体温和消毒,发现异常情况随时进行上报;对全辖区范围内员工进行摸排,要求各部门、支行密切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发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诊并报告。根据珲春市疫情防控情况,弹性调整银行网点营业时间,在避免人群聚集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金融服务,保障客户和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在各营业场所制作了防疫宣传展板,以营业网点为阵地,加强防疫宣传,提醒群众做好自身防护,引导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业务。值班领导坚守岗位,鼓励大家坚定信心,做好疫情防控,现场组织、安排消毒防疫,让员工掌握相关防护知识,认真做好客户服务和营销工作,确保网点安全运营,共同打好防疫“保卫战”。
四、捐款捐物,践行责任担当
该行勇于承担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咱百姓的银行”的责任担当。2月8日,春寒料峭。该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鹰及党委副书记、行长周智祥一行到高速站口、高铁站、公安、防疫、交通部门及各街道、社区等20个单位,捐赠口罩2000只、水果40箱、方便面40箱、牛奶40、八宝粥80箱,对抗疫一线人员进行慰问。该行工会积极组织倡议全行员工向疫区灾区进行捐款,员工踊跃参与,从100元到1000元不等奉献一份爱心,全行共捐款47.91万元,其中单位捐款40万元。
行团委向广大团员青年发出号召,建立工作协助志愿服务、医疗支持志愿服务、社区服务与排查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与公共场所测温志愿服务等,建立志愿者预备队,随时投入服务。
五、珲春农商行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抗疫物资顺利通关
近日,从俄罗斯紧急采购回来的宝贵物资在俄方海关遇阻,经过珲春农商行协调,顺利通关,落地延边。
疫情发生以来,延边州口罩等防护用品需求急剧增加,州政府委托珲春市政府于俄罗斯境内订购了45000个n95口罩,用于解决州内各大医院一线急需防护。但从俄罗斯发往国内时遇到了极大障碍,致使订购的急需物资无法顺利通关。
守护家园,义不容辞。珲春农商行董事长李鹰获此情况后,利用与俄罗斯银行开展国际业务建立的紧密关系,及时协调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政府和俄罗斯海关等部门,进行协商解决,经过近三十个小时的协调努力,终于保障了抗疫物资顺利通关,解决了政府燃眉之急。满载救命物资的车辆,承载着“希望”和“曙光”,出发在这个充满暖阳的春日,显得格外温暖!
六、加强防范宣传引导,提高全员防护意识
珲春农商银行通过市内大屏幕、组织网点通过LED电子屏滚动宣传“防控新冠,人人有责,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标语,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以倡议、提示、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及时响应国家号召,顾全疫情防控大局,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减少非必要接触、保持安全饮食习惯,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共同维护金融和社会公共秩序。
疫情防控应预案 篇4
目前,我国南京等地相继出现聚集性疫情,变异毒株传播性极强,防疫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关停我县县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恢复时间根据县疫情指挥部要求另行通知。
二、线下教学停课期间,培训机构应加强教学场所的封闭管理,进行全方位消杀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关停期间,各培训机构要做好教职员工的日常身体健康监测工作,尤其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外籍教师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控,为下一步复课做好准备,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开课。
四、各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做好政策解释、疫情防护、维稳等相关善后工作,确保稳定。
五、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凡未按要求关停,要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应预案 篇5
根据县教育局要求,继续深入做好我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暑假,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寒假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一、成立寒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镇中心小学20XX年寒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实施方案
(一)加强信息上报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寒假期间学校继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自放暑假之日起,教师每天8点前通过工作群,上报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和外出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学校。学生每天8点前通过班级群接龙上报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及外出情况,班主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有异常情况及时通过工作群上报情况。
(二)严格落实师生请假制度。
因春节期间人口流动性强,考虑到校园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学校按县教育局要求严格管控师生外出。寒假期间师生无极特殊情况不得出行至XX市域外,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出行XX市域外的师生要及时并提前3天上报学校备案,学校上报到教育局,经教育局同意方可出行。
出行前师生要将出行时间、车次、目的地等信息如实上报学校,师生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按照社区(村屯)要求做好隔离和核酸检测,并按照县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执行。如未按规定出行,隐瞒不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三)外出师生返校前注意事项。
因特殊原因需出行XX市外的师生,要提前规划好返程时间,确保提前14天返回,返校工作或上课时要超过当地政府、社区要求的隔离期限,以免影响春季正常开学。凡因不及时返回,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工作和学习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对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的防控要求
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自XX市域外返回,教师和学生按以下要求落实。
1、在寒假期间,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从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回,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和社区,并按社区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自行活动。禁止在隔离期间与教师本人或学生接触。
2、对于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从低风险地区返回,需要向学校和社区报告、扫码、测温,按当地乡镇政府、社区要求,不需要隔离情况下,方可自行活动。
(五)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度。
寒假期间,学生健康情况每日要按要求上报班主任,班主任上报政教处。教师健康情况通过学校工作群上报,由各包保领导负责统计。如有师生有外出XX市外的,每日需将体温情况早、晚上报包保领导和班主任,以使学校随时掌握师生健康情况。
(六)严格校园出入管理。
寒假期间,一律严禁校外人员私自进入校园。任何人员需要进入校园,需经带班领导同意,并登记测温后,方可进入。
(七)严禁聚会,做好个人防护
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参加人员比较密集的活动,严禁与XX市域外人员接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保持好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
三、工作要求
1、全体师生要本着顾全大局、服从大局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松懈,全力以赴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在寒假期间,凡不按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责任自负。
疫情防控应预案 篇6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过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明确重点工作,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平稳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新冠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运用有效手段,果断处置疫情。
(四)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针对不同等级情景构建和不同环节、不同场所、不同地区特点,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内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四、形势研判
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专家研判当前疫情总体仍处于大流行早期阶段。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风险。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叠加,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
五、情景构建及应对策略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
(一)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县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乡镇(街道)无病例,个别乡镇(街道)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及省外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采取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发现调查。加强重点地区来天台人员摸排、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2)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种者的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各地对一般接触者实施核酸检测,并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4)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史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疫点内除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外的其他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硬管控)。疫点在确定后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日常消毒和随时消毒,在隔离观察期满后进行终末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健康教育风险沟通。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二)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出现较多的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止疫情跨社区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采取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地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县资源,统一部署安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力量。
(2)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3)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社区、行政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的巡查,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环境整洁,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有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监测、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5)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三)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县域疫情传播,即发生持续社区传播,并构成全县扩散蔓延风险,需要调配资源进行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在乡镇之间传播,防止疫情向其他县(市、区)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县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地区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采取阻断疫情向周边地区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地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县资源,统一部署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力量,必要时争取省市支援支持。
(2)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社区(村)、乡镇(街道)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做好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全县统一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停止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酌情采取关闭所有公共场所、全域交通限制、停工停业停学、人员不能离开本区域等措施。
(3)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乡镇(街道)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晨午检等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实施“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疫情乡镇(街道)的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4)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5)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县内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及较多乡镇(街道)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县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采取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县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省市支援支持。
(2)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做好社区管控措施,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县乡村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3)疫区封锁。可将城市局部区域或整个城市划定为疫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高速、国省道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4)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5)全民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6)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如果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7)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六、工作评估
随时组织就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疫情防控应预案 篇7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工作方案》(宁疫指办发〔20xx〕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春季开学的通知》(宁教体卫〔20xx〕11号)、《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责任分工的通知》(隆党办发〔20xx〕9号)、《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工作方案》(隆防指发〔20xx〕13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区、市、县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防范体系,确保在任何一所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快速获得信息,迅速开展医疗救治、事态控制、事故调查等活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所有学校食堂须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须上墙公示。
2.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将食品安全责任再分解,并将班主任分解责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促进履行。并在出现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后,按分解责任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在全县任何一所学校出现疫情症状和食物中毒事件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集中调度教育系统的人力、物力,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
4.与县卫健局、市监局密切配合,迅速调查事件情况,根据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统一口径,及时向上级和社会发布信息,公布救治、控制等情况。
5.全县所有设立学生食堂的学校,参照本预案制定疫情期间本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三、领导小组
组长:董玉科
副组长:
组员:王金
职责:县内任何一所学校疫情期间一旦发生疑似疫情症状和食物中毒事件,教体局领导小组要快速启动,高效运转,负责指挥、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县卫健局、市监局进行相关医治和处理。
四、工作流程
(一)人员管理
1.学校监测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每天进行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如实填写《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登记表》并上报县营养办。本区返回人员必须填写《隆德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隔离情况统计表》,从返回之日居家隔离14天。供餐期间,除食堂从业人员、食堂管理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学校食堂操作间。
2.从业人员、食堂管理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3.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戴医用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
4.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项链等饰品加工食品,操作前洗手消毒。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二)配送管理
1.配送期间学校对配送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监测和车辆消毒,配送员有疑似疫情症状的立即汇报当地卫生院。
2.企业配合市监、农业农村部门对食材的快检、检疫,学校务必索证索票。
(三)卫生管理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餐饮具贮存柜上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处理的刀、墩、盆等相关工具应分开使用,分区定位存放。
5.清洗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加工操作间和就餐场所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密闭式垃圾箱(桶),每餐后应及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垃圾箱(桶)进行有效的清洁。
(四)进货管理
1.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所有原材料按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供应,普高教育集团、职业中学、隆德二中、幼儿园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2.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
3.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4.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贮存管理
1.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3.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六)加工管理
1.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5.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注明时间和责任人后,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密封后冷藏,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6.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9.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七)应急管理
1.学校一旦发生就餐前、中、后疫情症状,多名学生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症状,立即由校长、分管校长、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以尽快了解出现症状的原因。
2.出现疫情情况,立即隔离有疑似疫情的学生,封存剩余食品和原料,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有疑似疫情情况的立即向教体局报告,教体局向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报告,在基本认定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后,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体局办公室或营养办报告。食物中毒症状比较明显,不良反应人数较多的可直接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以争取时间迅速采取措施。有疑似疫情症状不报的或食物中毒超过2小时不报的,和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超过24小时未报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延误、迟报的责任。
4.有疑似疫情的立即向当地卫生院报告,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5.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学校做好人员隔离、事件调查、人员救治、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6.县营养办在接报后的两小时内,将初步调查的事件情况直接报告局长或分管局长。
7.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的,基本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局机关将组织现场指挥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局机关其余人员24小时待命,并组织24小时值班,以保证上下信息通达。
(八)几点要求
1.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2.学校准备学生隔离间、口罩、工作服、发电机、储水桶、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液、盛放餐厨废弃物和泔水的储物桶、洗手液等物资。
3.疫情期间未外出未回隆德从业人员不允许上班,上班期间从业人员有疑似疫情症状的立即隔离,疫情期间不在聘任新从业人员,高风险地区等重点地区食堂管理人员一律不允许来隆德县进入学校管理。
4.疫情期间学生分班错时打饭,在教室用餐,一律不允许在食堂集体用餐,学校领导、班主任必须陪餐。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统一发布信息,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稳定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6.局纪检组、综治股立即介入调查,并加强救治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
7.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散、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造成疫情扩散、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