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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协议

发表时间:2023-12-26

货运代理协议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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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协议(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代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殡葬代理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逝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死亡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逝者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项目

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服务项目(可以多选)。

一、灵堂布置

(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灵堂服务项目(可附页)

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遗像照片______________寸,奠烛______________对镜框______________寸______________台布,黑球______________香炉_____________奠字______________棒香______________牌位______________青松______________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二、殡仪馆服务

(一)遗体接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遗体接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追悼会场所:殡仪馆厅。

(四)追悼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_____分。

(五)殡仪馆服务(可附页)

遗体接送,冰箱冷藏,遗体出殡,针剂防腐扛尸,卫生盒,火化,安息罩,车辆消毒,骨灰寄存,更衣,洁具袋,当面化妆,污物袋,特殊整容化妆,束花一般整容化妆,骨灰盒,礼厅,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三、租车服务

用车时间______________车辆数______________每车______________座位数,合计总价金额¥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用车地点及行程______________。

四、丧宴服务

时间______________酒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桌______________数桌,______________人/桌,备______________桌每桌菜价:¥______________元,定桌数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服务(可附页)

奠酬。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殡葬代理服务标准

本合同的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服务总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项目收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代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项目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灵堂服务项目,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灵堂服务费用。

三、如选择殡仪馆服务项目,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殡仪馆服务费用。

四、如选择租车服务项目,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租车服务费用。

五、如选择丧宴服务项目,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丧宴服务费用。

六、如选择其他服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其他服务费用。

七、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代理服务费用。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费用。

二、甲方应主动告知乙方有关殡葬服务的注意事项,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民族习俗。

三、甲方应提供办理殡葬服务有关事项所需的证件。

四、乙方不得提供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以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服务清单与付费凭证。

六、乙方不得扣押死亡证明、领灰证和骨灰盒(含骨灰)等。

七、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更改追悼会礼厅以及时间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五、乙方未提供服务清单和付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_日前将火化证、领灰证或骨灰盒(含骨灰)交给甲方。逾期向甲方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七、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约定服务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协议(篇2)

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的良好关系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在处理国际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作为国际运输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承接乙方委托的国际货物运输。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国际货物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注明运出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体积、目的地和要求出运日期等,并加盖有效印鉴。如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未加盖有效印鉴或未注明上述内容的,甲方将通知乙方重寄有效文件,将以有效文件及货物到达日安排国际运输。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材料。如果产生查验,发现申报不实的情形,甲方将配合乙方向海关提出说明,尽最大能力解决,如经查实情节重大时,有行文批示,甲方不承担乙方所交付货物造成的任何连带责任。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变更或撤消其委托事项的,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及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五、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或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10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至甲方的仓库或指定的地点,或通知甲方安排上门提货。乙方提交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或表面状况不良的,甲方可以不予接收和付运。乙方应承担因货物不能付运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七、如果航班因天气,政府禁令,战争,罢工,飞机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收运和交付货物,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险品(包括不明化学性质的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活动物等的运输,进出口货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民航运输的有关规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其他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因受乙方货物影响而导致的甲方经济、名誉以及其他方面的损害,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九、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故导致货物受损、遗失、变质、污染、迟滞等情况发生,乙方应在运费付清的情况下,再按国际AA规则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十、委托的有效性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接收乙方出运的货物,安排或代为办理了空运或海运运输后,应作为承运人向乙方签发空运或海运货运单或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将承运人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递交给乙方。乙方未向甲方提交委托书或未在委托书上加盖有效印鉴的,只要甲方向乙方签发了空运或海运货运单或将承运人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递交给了乙方,且货物已由甲方安排出运,则应认为乙方已按照上述空运或海运货运单所载明的内容(运杂费用除外)向甲方委托了该批货物的运输。十一、对于甲方向乙方签发或递交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托运人并非乙方而实际由乙方委托的运输,乙方保证其具有代理上述托运人委托该项运输的合法有效的代理权。对于乙方委托的运输,无论甲方向其签发或递交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托运人是否是乙方,甲方都可以要求乙方承担上述托运人的责任。(说明如下,如乙方出货要求以供应商为出货方,必须由乙方提供委任方的正确资料给甲方操作。)十二、委托事项的确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双方对所委托事项确认的结果以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内容为准。十三、甲方为乙方代为安排上门提货、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时,无论甲方使用其自己还是乙方的名义,都应认为是作为乙方的代理。十四、运杂费用1、甲方可以用函件或传真的形式就单票运输与乙方对运杂费用等进行约定。根据国际货运行业的操作惯例,双方对运杂费用的确认以委托书、双方的往来函件和传真中载明的内容为准,除非另有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材料。2、每票运输中,发生以下二种情形之一的,则认为双方已就该票运输的运杂费用进行了确认,(1)乙方将货物提交甲方或甲方安排的实际承运人。(2)甲方或其代理的承运人签发相应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3、乙方未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前对甲方此前以函件或传真形式提出的报价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其接受了甲方的上述报价。4、每票运输中,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5、乙方有义务经常与甲方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了解的公布运价和优惠运价。6、乙方应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支付基本费用,仓储地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公斤;卫检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件;单证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票;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份;三检换单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票;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票。收费调整,航空或船运公司若有收费调整,甲方将照实向乙方收取。7、如乙方要求甲方退关,甲方须收到乙方基本费用(甲方已为乙方产生的基本费用及运费以外)和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后再退单。8、无论什么原因,乙方要求提取在甲方仓库内的货物,甲方按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天加收仓储费用。十五、财务结算1、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月结30天的结算方式。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随时中止执行此协议。2、运费到付的处理,对于运费到付的运输,如收货人届时不支付运费的,乙方将承担该批货物的运杂费用和合理的处置费用。3、涉及索赔及异常运输款项的处理,应首先支付相关运输费用。其次根据责任归属,向相应责任方进行后续个别事件单独处理,任何一方不应擅自采用拖欠、拒付或抵扣运杂费用等方式解决。4、结算汇率标准,如以外汇结算各项费用,应以甲方开具发票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公布外汇牌价的该币种与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作为结算汇率。5、双方账号一览表(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月结方式的运输代理人或客户,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工商、税务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证明。(2)货物运输费每月在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3)货物运输费累计超过_______元时,除______元外的余款将在____日内付清。十六、对航空或船运公司相关规定的处理本协议一方对航空公司根据其规定对运输及货物的处理有异议的,应直接向航空或船运公司提起,本协议的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十七、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处理。十八、其他本协议涉及的传真、委托书和汇率佣金等确认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提供其所在地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十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上述修改或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二十、本协议自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顺延________年。二十一、乙方若在协议期内要求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结清所有应付费用。风险提示,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二十二、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又无法协商解决时,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二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货运代理协议(篇3)

货运代理协议书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关,报验,单据传递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进出口报关,报验;送货;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业务。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3.单据的传递

(1)报关单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甲方负责在货物到达当天或前1天将流转单及报关,报验所需的单据交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报验手续。

(2)送货单据:甲方委托乙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运输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负责派车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3)更改单据:对于任何更改,甲方须在报验,报关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结算

乙方会根据甲方需要给甲方垫付税款,垫付税款限额为_________元,超过垫付限额,乙方向甲方出具税款垫付见证性材料等必须的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垫付税款。

运费及报关费用(具体收费比率或标准将在本协议附件中予以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帐单明细用电子文档交给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帐单明细及相应见证性材料后,审核期限为_________天,甲方应在费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15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

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报关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专人、专车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限时服务,其中包括通关速度限时,结汇报关单和送货通知单的返回限时。异地的限时通关速度为5天,青岛地区的限时通关速度为3天,限时通关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报关单据应当准确无误,若因单据本身有误而造成的报关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报关单据问题而影响通关速度,乙方概不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报关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会在货物正式通关完毕到海关签发结汇报关单的_________天内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送货通知单应在送货完毕,仓库保管员在送货通知单上全部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不签,送货通知单打印有误或先送货后补单的情况除外。但乙方应当将此种情形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送货时货物包装异常,数量出现短缺,或者送货通知单的签收出现异常,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若乙方未第一时间反馈甲方,出现货损化差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抵甲方并经甲方接受前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承运货物的则乙方应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送货服务,乙方会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送货上门,甲方负责安排留人接货,卸货。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约定地点,每逾期一天,按货物运费的_________%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代理安排运输的过程中,如因乙方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7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七、保密

1.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获得的甲方情报,资料等负有严格保密和_________或及时归还甲方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_________或复制,留存。

2.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乙方若违反本条之规定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协议书范本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

│甲方│乙方 │鉴证机关:(盖章)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鉴证时间: │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年 月 日 │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鉴证员:(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货运代理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代理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船公司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

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或者甲方与船公司之间订有优惠运价,甲方应于上述期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

10.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垫付有关运费。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乙方所垫付的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因乙方计算错误而多垫付的部分除外。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对于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___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关部门垫付相应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将乙方垫付的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乙方的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对于第8、9、10,11、12条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以包干费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关费用调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包干费率。

14.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乙方垫付的费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签发了提单,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并对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货运代理协议(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乙方承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乙方总进货量应达到元人民币;乙方总进货量应达到元人民币,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将扣除乙方信誉保证金10000元。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双方将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签署本合同所涉及加盟产品经销价格及费用条款文件,该价格按照甲方在全国加盟产品经销的指导价格,上下幅度不应超过指导价格的30%。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结算方式:款到发货。甲方以乙方支付的货款实际到甲方帐户的日期为准。甲方接受灵活的付款方式。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及订单的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直至乙方付清余款。若该逾期支付的情形持续超过7天。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乙方以订单形式向甲方订货,订单上应载明产品的规格,数量,金额,交货地点,收货人及联系电话等。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及时提货或收货,并检验货物是否完好无损,遗漏或毁损等,应当日与承运方交涉,取得货物损失证明,并尽快通知甲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

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基本原则。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甲方主要生产______牌环保家电(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乙方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对国家发明专利。

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甲方在授权期限内,不准在授权区域内,设立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经销商,甲方也不在此区域内。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查,如出现质量问题应保管好产品,属甲方责任给予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有意制造质量问题。

十二、乙方须在每月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或现金提货,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或甲方书面指定专人收款,乙方不能以现金。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区域保护乙方不能在代____区域以外建立销售网点,不能跨区串货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扣乙方下次进货______%的货款,如乙方有二次串货行为。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盖章确认。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协议(篇5)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未及时,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若合同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

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

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货运代理协议(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关,报验,单据传递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进出口报关,报验;送货;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业务。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通知对方,以便乙方与外商交涉。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

3.单据的传递

(1)报关单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甲方负责在货物到达当天或前1天将流转单及报关,报验所需的单据交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报验手续。在签发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

(2)送货单据:甲方委托乙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运输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负责派车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

(3)更改单据:对于任何更改,甲方须在报验,报关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_____日前。

二、费用结算乙方会根据甲方需要给甲方垫付税款,垫付税款限额为_________元,超过垫付限额,乙方向甲方出具税款垫付见证性材料等必须的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垫付税款。运费及报关费用(具体收费比率或标准将在本协议附件中予以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将帐单明细用电子文档交给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帐单明细及相应见证性材料后,审核期限为_________天,甲方应在费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____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报关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专人、专车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限时服务,结汇报关单和送货通知单的返回限时。异地的限时通关速度为5天,限时通关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报关单据应当准确无误,若因单据本身有误而造成的报关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报关单据问题而影响通关速度,乙方概不负责; 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

3.乙方会在货物正式通关完毕到海关签发结汇报关单的_________天内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送货通知单应在送货完毕,仓库保管员在送货通知单上全部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不签,送货通知单打印有误或先送货后补单的情况除外。但乙方应当将此种情形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送货时货物包装异常,或者送货通知单的签收出现异常,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若乙方未第一时间反馈甲方,出现货损化差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抵甲方并经甲方接受前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乙方应及时的将该票的对账单发送给甲方,待甲方日内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具发票。

5.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送货服务,乙方会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送货上门,甲方负责安排留人接货,卸货。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约定地点。 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

四、代理安排运输的过程中,如因乙方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抵消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时,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进出口委托书,同时甲方应在报关前及时将货物及相关单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如需由乙方提货,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担相应的提货费用;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3甲方应尽切可能准时提供内容完整、准确的报关所需的文件、单证、货品以利于乙方的进出口报关。

七、保密

1.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获得的甲方情报,资料等负有严格保密和_________或及时归还甲方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_________或复制,留存。

2.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乙方若违反本条之规定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十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协议(篇7)

编号:

协议双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定义:

本协议:本协议所指货运代理包含与国际和国内各种运输方式相关的各个物流环节的代理业务,是甲乙双方就货运代理事项所约定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框架协议,亦是双方协商和解决在具体履行货运代理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参照依据。

委托方:是指向受托人发出货运代理委托的一方。委托人可以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货运代理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所有货运代理事务。

受托方:是指接受委托人货运代理委托并履行货运代理约定事务的一方。受托人依据法律法规作为代理人,应当在货运代理事务范围内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货运代理事务。除非协议约定,受托人不承担承运人责任。

货运代理业务/事务:是指受托人依法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危险品:是指依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或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规定为危险品的货物,以及因货物本身性质或者特性可能对人身、财产或者环境造成危险的货物。

转委托:是指受托人将委托人委托的货运代理事务转交于第三人履行的行为。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委托人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货运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相关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订舱、报关、报检、报验、代办货物保险、包装、绑扎固定、监装/监卸、集装箱拖箱/还箱/装箱/拆箱、分拨、中转、仓储、缮制/交接相关单证和费用结算等事宜。

2. 甲方委托乙方每一票具体货运代理业务事项,以甲方出具给乙方的货运委托书所列明事项为基准。

3. 如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具体货运代理业务时,所出具货运委托书中所列明的委托事项的性质和内容不明确,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予以明示。甲方在乙方要求期限内未予明示,则以乙方在具体履行货运代理业务中,为甲方利益、完成甲方的委托,实际操作中需要发生的事项为准。

4. 除非甲方另有明确要求,乙方接受甲方概括委托后,应全程处理相关货运代理事宜,直至相关货运代理事项处理完毕。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每次委托具体货运代理业务,应在要求货物出运日期 日前向乙方递交委托书,为乙方代为向承运人订舱预留合理的时间。

2. 甲方委托书中应准确列明下列内容: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贸易合同价格条款、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中英文品名、唛头、件数、毛重、体积、要求出运日、运输方式条款、运杂费计费和支付方式、委托公司(须盖委托人订舱专用章、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甲方身份的印章)、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运输货物对于装载、包装、积载、储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应书面明确告知乙方。

3. 甲方委托运输货物为集装箱整箱运输,除非明确是甲方自备箱外,需在委托书中注明是自装箱或是委托乙方装箱,自送箱或是委托乙方拖箱,用箱的时间等。

4.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委托运输货物准确、具体的相关信息、文件、单证,应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单证上有关货物品名、件数、重量、尺寸、体积、特性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所委托事项单单相符、单货相符。

5. 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易损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活动物、大件物品等特殊货物时,必须在委托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详细、明确该等货物性质、防护措施、装卸、绑扎固定、积载、仓储等各方面的特别要求。

6. 乙方如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齐全的,有权要求甲方补充。如甲方未及时补充,除非甲方另有相反书面指示,则视为甲方授权乙方根据实际接收的货物信息、通常业务操作要求和行业惯例等对缺少的信息进行补记,甲方确认该补记内容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7. 甲方应按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交付委托书载明的托运货物。交付的货物必须经妥善包装、绑扎,且坚固适货,能经受正常装卸和运输,甲方对因包装、绑扎不当产生的货物破损、运输延误等负责。但是,按照约定应由乙方负责包装、绑扎和积载的除外。

8. 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货运委托事项及其内容的,须出具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仍按原委托内容履行。但甲方提出修改或变更书面通知后,若实际情况已无法修改或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因港口当局、机场当局、海关、承运人等方面的原因或其他紧急情况导致无法修改或变更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和费用等法律后果。

9. 除非甲乙双方明确约定,乙方不接受甲方危险品或虽没有列入危险品名录但可能造成危险的货物运输委托。如乙方向甲方明确可以接受此类货物运输委托,则甲方应在发送委托书的同时向乙方提交书面文件,文件内容应详细、明确说明货物化学性质、对环境的影响、防护救护措施、装卸、绑扎固定、积载、仓储等各方面特别的要求,并为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10.甲方不得在所委托出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未经申报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品、有特殊气味货物和国家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的物品。

11.甲方应及时确认和接受乙方递交的相关单证,并应按照本协议在 日内向乙方反馈信息,如因甲方怠于履行而造成相关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航班预报以及承运人截止接单日期等信息。该等信息作为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运代理事宜的参考,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运输工具启运及抵达日期等具体时间的约定或保证。

2.乙方收到甲方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和单证后,应在 日内向承运人或其代理订舱,并将订舱成功的订舱单号、船名/航次、航班号等订舱信息在 日内回复给甲方。

3.乙方订舱成功后,应在 日内通知甲方,告知货物进港、报关、报检、报验等事宜,并安排好货物及文件、单证的交接事宜。

4.乙方或乙方指定仓库、堆场、场站等收到甲方或其指定人交付的货物后,应出具货物收据或收货单证。如甲方交付货物存在污损、受潮、水湿、变形、损坏、溢/短量等异常情况,或者与先前甲方提供的货物信息、相关文件、单证等不符,则乙方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并有权在货物收据或收货单证上加以批注。

5.承运人正本提单或空运单签发之前,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核对提单或空运单内容,甲方应在 日内书面或传真、邮件回复确认,否则乙方有权通知承运人依此签发正本提单或空运单。因乙方过错致使运输单据中货物数量、品名、起运地、送达地或其他相关内容与甲方委托事项不符,并由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6.就同一票货物运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时又接受甲方的指定人/实际托运人委托向乙方、乙方的代理人或承运人交付货物,如实际托运人请求乙方交付提单、海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则乙方应当向其交付运输单证,并应在当日内告知甲方,甲方应免除乙方向甲方本人交付运输单证的义务和责任。

7.乙方遇船期、航期变更,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等情况,应于货物交付运输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得到通知后应在12小时向乙方书面确认变更事宜或要求退关、退运。货物出运后,如甲方委托乙方对文件或单证进行更改,乙方应协助向承运人提出书面更改申请,但乙方不对更改成功与否承担责任。

8.甲乙双方同意所交付的货物件数、体积、重量、收费重量,以仓库、码头、机场货运部门或集装箱场站经营人出具的收货单、称重条或理货记录为准。若甲方对该数据有异议,可派人或指定第三方在货物装运前核对,或最终以提单、空运单等运输单证上所显示的内容为准。

9.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交付正本运输单证或其他相关单证,交付方式采取由甲方、甲方的指定人亲自到乙方处取件的方式。甲方取件人应提供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书面签收此等文件。如甲方要求采取快递或邮寄的方式交付正本运输单证和其他单证和文件,则该等单证及文件交寄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10.货物的延误、灭失、损坏等系由于甲方或代表甲方行事的人员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包装不当、标识不清所引起的,或其他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则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如包装不当和标识不清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11.乙方作为甲方委托运输货物的货运代理人,应切实履行货运代理人合理、谨慎的义务。除按照双方约定,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发了无船承运人/契约承运人提单、海运单、空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外,乙方均不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风险。

12.对于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若按照双方约定乙方作为货物运输的承运人时,对于运输期间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乙方可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关运输合同项下的法定免责、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

四、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协议期间货运代理业务项下的费用按本协议附件中的报价单执行。对于报价单未列明的费用,双方根据单票业务的实际情况另行确认相关费用。对于单票费用,双方可以约定包干费收费形式或者代收代付及单项服务累计收费形式。

2.本协议项下任何正常费用报价的变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确认。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价或价格变动通知后三日内未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并仍向乙方发出订舱指示和委托货运代理业务的,视为甲方接受乙方的报价或价格变动内容。对于实际承运人临时的运价变动,乙方负有通知义务但不为此承担责任。

3.若甲方另与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签有协议运价或运价确认,则甲方在委托时须提供该协议运价或运价确认的复印件;如未提供或不予提供,则视作无协议运价或运价确认,乙方仍按照原约定向甲方收取运费。

4.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货物运输代理过程中为甲方利益完成而发生的报价单之外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此等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实际垫付凭证。

5.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费用清单提供给甲方核对,甲方收到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并回复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最迟不得迟于当月25日。如甲方收到乙方的费用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不向乙方书面回复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对乙方费用清单的确认。

6.如甲方有前期拖欠费用的行为或甲方收到乙方的费用清单后不予确认回复,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付款,乙方收到款项后再开具发票给甲方。

7.对于甲方应付外币的费用项目,甲方应以外币支付。如甲方无法以外币支付而经乙方同意以人民币支付的,则汇率以双方约定的费率计算。如未经乙方同意而甲方以实际支付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支付,致使乙方因此而遭受汇率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8.对于货运代理业务项下的关税、滞报金款等款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海关等相关机构,除非甲方与乙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不为甲方代付该部分款项。如乙方实际代付了该项费用,则甲方应于乙方代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9.对于甲方应付费用,甲方不得以乙方是否实际向第三方支付进行抗辩。未经双方另行书面确认,本协议不接受运费、佣金、赔偿金等款项对冲结帐,亦不得因其他争议影响货物运输代理费用的结算。

10.甲方指定由第三方付款,该第三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现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等情况,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向乙方予以偿付,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1.如双方约定以同城托收的方式结算相关费用,则双方应另行签订同城托收协议。乙方对于应收款项有权根据同城托收协议直接向甲方的委托银行托收相关款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期限和金额付款,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乙方因此而遭受汇率损失,则甲方应赔偿乙方逾期付款期间的实际汇率损失。

2.若甲方逾期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滞留甲方委托的任何货物和文件、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海运单、空运单等运输单据,以及报关单证、手册等其它单证和文件),并停止办理受托事项直至甲方结清费用为止。因滞货、扣押文件及单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风险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未能在乙方催款后指定的时间内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4.因甲方提供的货物及货物信息、文件和单证不符等原因导致货物被海关、商检、承运人、保管人或其他第三人扣押、留置、滞留、拍卖等,相关损失和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办理该货运代理事项应收取的代理费用,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5.因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或提取货物,致使乙方向第三方支付待时费、滞箱费、仓储费、滞港费等费用,甲方应偿付乙方。

6.甲方提供和确认的信息、单证、文件与实际出运的货物不符,无论甲方是否为相关文件或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空运单、陆运单和报关单等)上列明或事后被证明的契约或实际托运人或经营单位/发货单位,甲方均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损害、罚金、税收、滞纳金、关税、滞报金等所有法律风险、后果和费用。

7.因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约定造成甲方委托运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根据其在履行具体货运代理事务中的法律地位和事故责任区段,依据该责任区段的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8.若乙方作为承运人/独立经营人时,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所委托运输货物延迟交付的,乙方的最高赔偿限额为该延迟交付货物的运费数额。

9.若乙方作为承运人/独立经营人时,因目的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拒绝提货/放弃货物,乙方应在发生该种事由时当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在此期间,所造成的滞箱费、滞港费等相关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若在此期间内目的港海关或其它政府机构或实际承运人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处理该货物,所产生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并致使乙方因此支付了相关费用,甲方应全额偿付给乙方。

六、特别约定

1.由于海关等国家机构或船公司、航空公司等承运人、集装箱场站经营人、码头、机场等第三方造成货物的不正常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船期/航班延误、航次/航班取消、中转港站错装/错卸、漏装/漏卸、有单无货或有货无单等)、货物灭失、损坏或迟延等,乙方不为此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得知发生此类事由时将所获悉的相关信息告知甲方,督促相关方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积极协助甲方向相关第三方索赔。

2.如甲方取消委托事项,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已经发生的货运代理费用。如乙方因甲方取消、修改或变更委托事项而遭受其他经济损失和费用等(如亏舱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等其他费用),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3.甲方应为其所托运的货物购买相应的保险。若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保险,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投保要求、条件为货物购买以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为受益人的货物运输保险,有关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甲方保险覆盖范围内的运输货物损失,甲方应当优先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求偿。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可以以邮件、传真件形式委托办理本协议项下的货运代理事务及相关事宜,双方视该传真件、邮件、邮件附件或复印件等同上述文件的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邮箱、传真号以本协议中双方注明的邮箱、传真号为准,本协议中未能注明邮箱,则以双方业务联系中使用的邮箱为准。

5.乙方因货运代理事务,对甲方的任何收入、利润、市场、商誉、客户、用途或机会损失等间接的、偶发的、特殊的或继发型的损害或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可以以本人的名义,也可以以他人名义向乙方发出有关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项下的指示和委托。在甲方以他人名义委托乙方办理货运代理业务时,即使甲方在递交的业务资料中显示、注明或事后披露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代理、代表、委托、行纪、中介、居间、经纪等其他法律关系,均不得构成甲方免除其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7.甲方同意乙方就本协议项下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可以转委托第三方处理,但乙方应就第三方的选任资质及乙方对第三方的不当指示承担责任。

七、其它约定

1.双方保证仅为履行本协议获取、保存和使用另一方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明确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有意或因疏忽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向第三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或将另一方保密信息用于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目的。保密信息是指在任何时候由一方透露给另一方的书面、图表或机读的或任何其它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价格、供应商、客户清单、交付情况和其它商业信息。如违反本条规定,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相关损失负责并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相关损失。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后的三年内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2.双方保证不以直接或间接地给予佣金、提成、中介费、回扣、馈赠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方式诱使相对方的相关经理人、员工、代理人或代表为不当利益,侵害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受害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侵害方的法律责任。

3.在履行本协议条款过程中,如因不可预见、无法预防或避免的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类似战争状态、敌对、制裁、暴乱、爆炸、抢劫、罢工、停工、瘟疫、流行病、火灾、地震、洪水等,导致部分或全部协议义务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免于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不履行或延误履行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但为减少损失、及时澄清情况,一旦上述情况发生,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必须在遇到此类情形时24小时内通知本协议另一方。

4.甲方应提供订舱专用章印样、乙方认可的货运委托单样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无论是违约或是侵权,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九、协议的生效、修改、终止

1.本协议及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无相反意见,本协议将自动延期,期限同前。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或者根据业务需要而调整或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和内容,可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该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在双方的修改或补充协议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5.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条款中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能实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及实施。

6.甲乙双方的任一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7.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须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责任和义务。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若有中/外文双语版本的,以中文版本为准。

签署: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附件:

1、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开户银行及账户;

3、双方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箱;

4、订舱章、业务章备案;

5、货运委托书样式;

6、报价单。

货运代理协议(篇8)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的良好关系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在处理国际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国际运输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承接乙方委托的国际货物运输。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变更或撤消其委托事项的,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及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或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10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至甲方的仓库或指定的地点,或通知甲方安排上门提货。乙方提交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或表面状况不良的,甲方可以不予接收和付运。乙方应承担因货物不能付运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如果航班因天气,政府禁令,战争,_____,飞机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收运和交付货物,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险品(包括不明化学性质的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活动物等的运输,进出口货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民航运输的有关规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其他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因受乙方货物影响而导致的甲方经济、名誉以及其他方面的损害,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九、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故导致货物受损、遗失、变质、污染、迟滞等情况发生,乙方应在运费付清的情况下,再按国际IATA规则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所发生的问题。

十、委托的有效性

十二、委托事项的确定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双方对所委托事项确认的结果以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十三、甲方为乙方代为安排上门提货、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时,无论甲方使用其自己还是乙方的名义,都应认为是作为乙方的代理。

十四、运杂费用

1、甲方可以用函件或传真的形式就单票运输与乙方对运杂费用等进行约定。根据国际货运行业的操作惯例,双方对运杂费用的确认以委托书、双方的往来函件和传真中载明的内容为准,除非另有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材料。

2、每票运输中,发生以下二种情形之一的,则认为双方已就该票运输的运杂费用进行了确认,

(1)乙方将货物提交甲方或甲方安排的实际承运人。

(2)甲方或其代理的承运人签发相应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

4、每票运输中,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6、乙方应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支付基本费用,

仓储地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公斤;

卫检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件;

单证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票;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份;

三检换单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票;

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票。

_____调整,航空或船运公司若有_____调整,甲方将照实向乙方收取。

7、如乙方要求甲方退关,甲方须收到乙方基本费用(甲方已为乙方产生的基本费用及运费以外)和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后再退单。

8、无论什么原因,乙方要求提取在甲方仓库内的货物,甲方按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天加收仓储费用。

十五、财务结算

1、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月结30天的结算方式。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随时中止执行此协议。

2、运费到付的处理,对于运费到付的运输,如收货人届时不支付运费的,乙方将承担该批货物的运杂费用和合理的处置费用。

3、涉及索赔及异常运输款项的处理,应首先支付相关运输费用。其次根据责任归属,向相应责任方进行后续个别事件单独处理,任何一方不应擅自采用拖欠、拒付或抵扣运杂费用等方式解决。

4、结算汇率标准,如以外汇结算各项费用,应以甲方开具发票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公布外汇牌价的该币种与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作为结算汇率。

5、双方账号一览表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月结方式的运输代理人或客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商、税务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证明。

(2)货物运输费每月在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

(3)货物运输费累计超过_______元时,除______元外的余款将在______日内付清。

十六、对航空或船运公司相关规定的处理

本协议一方对航空公司根据其规定对运输及货物的处理有异议的,应直接向航空或船运公司提起,本协议的另一方应积极配合。

十七、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处理。

十八、其他

本协议涉及的传真、委托书和汇率佣金等确认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提供其所在地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本协议自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顺延一年。

二十一、乙方若在协议期内要求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结清所有应付费用。

二十二、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又无法协商解决时,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

二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货运代理协议(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关,报验,单据传递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进出口报关,报验;送货;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业务。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3.单据的传递

(1)报关单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甲方负责在货物到达当天或前1天将流转单及报关,报验所需的单据交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报验手续。

(2)送货单据:甲方委托乙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运输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负责派车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3)更改单据:对于任何更改,甲方须在报验,报关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结算

乙方会根据甲方需要给甲方垫付税款,垫付税款限额为_________元,超过垫付限额,乙方向甲方出具税款垫付见证性材料等必须的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垫付税款。

运费及报关费用(具体收费比率或标准将在本协议附件中予以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帐单明细用电子文档交给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帐单明细及相应见证性材料后,甲方应在费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15日后仍不付款的。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

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报关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专人、专车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限时服务,其中包括通关速度限时,结汇报关单和送货通知单的返回限时。异地的限时通关速度为5天,青岛地区的限时通关速度为3天,限时通关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报关单据应当准确无误,若因单据本身有误而造成的报关事故,若因报关单据问题而影响通关速度。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

3.乙方会在货物正式通关完毕到海关签发结汇报关单的_________天内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送货通知单应在送货完毕,仓库保管员在送货通知单上全部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不签,送货通知单打印有误或先送货后补单的情况除外。但乙方应当将此种情形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送货时货物包装异常,或者送货通知单的签收出现异常,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若乙方未第一时间反馈甲方,出现货损化差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抵甲方并经甲方接受前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

5.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送货服务,乙方会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送货上门,甲方负责安排留人接货,卸货。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约定地点。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

四、代理安排运输的过程中,如因乙方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 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时,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

七、保密

1.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获得的甲方情报,资料等负有严格保密和_________或及时归还甲方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_________或复制,留存。

2.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乙方若违反本条之规定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货运代理协议(篇10)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

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四百六十九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

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

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货运代理协议(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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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并盖章确认。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清算单后,乙方如未及时领取或未及时收到当日成交单和清算单。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甲方在交易所指定银行开设交易专用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资金;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代管乙方交存的黄金。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乙方用于交易的资金和黄金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金和黄金用于自身经营活动或为他人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